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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全国政协委员张健呼吁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2015年03月10日 19:38 | 作者:刘洋 | 来源: 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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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0日讯(记者 刘洋) 采访开始,全国政协委员、湖南省卫计委主任张健就向记者讲述这样一个故事:湖南省衡南县珍珠村村民黄建武的3个小孩都患有听力障碍,多年来,为了让孩子们接受康复治疗,他四处奔走,至今已负债20多万元。“不过这并非个案。”张健坦言,据统计,目前我国0-14岁疾病儿童约有413.8万,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到基层调研,我更鲜活的感受到了残疾儿童治疗康复所面临的困难。”张健指出,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据统计,目前我国残疾人康复服务需求为72.28%,实际只达到35.61%,不足一半;其次,政府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保障水平偏低。去年,湖南约1500名脑瘫儿童100天康复报销费用人平4655元,仅占总费用的32.3%。此外,法制建设滞后。

  “残疾儿童同时具有残疾与儿童两个特殊属性,对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应给予特别关爱。”为此,张健呼吁国家尽快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包括研究制定《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目录》,对听力语言障碍、脑瘫、智障、孤独症、肢残、视力等应该普惠又能负担的康复项目,实行免费康复或补助,各地可结合实际,逐步扩大服务内容和年龄范围;构建康复体系,规划建设省、市、县三级残疾人康复专业机构,在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康复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设立康复室,支持残疾人社会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规范的转诊机制,加强康复人才培养;切实加强对项目的服务质量与经费使用监管,尤其是对使用进口器材及耗材价格监管,建立健全绩效考评与处罚机制。

  同时,他还提出要结合我国实际,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救助机制,建议政府投入70%以上,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增加,鼓励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筹集善款作为补充;此外,要依据我国颁布的《残疾人保障法》,出台《残疾人康复条例》,建立残疾人基本医保、基本康复、重大致残疾病康复救助保障体系,并对残疾儿童康复给予重点保障。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康复 残疾儿童 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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