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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平政协常委借走商人近亿元资金 至今没有偿还

2015年06月08日 14:10 | 作者:李晓磊 |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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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缄其口”

  但南平市延平区法院对此又是另一种说法。该院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解释:“延平区法院审理的408件起诉李玉春、南平建工借贷纠纷案件中,不存在有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的情况。”

  “该系列案件延平法院对证据材料进行严格实质审查,均要求债权人除提供借据外,还要提供银行汇款凭证等证明资金流向的证据,或提交建工公司按月支付利息的银行凭证,这些证据均能与借据印证。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延平区法院说。

  对方并称:“王华同志没有确凿证据,不宜凭空猜测法官有不廉洁行为,如其掌握相关证据材料,欢迎积极向相关部门检举揭发。”

  面对上述排队起诉的质疑,延平区法院回应说:“借款给李玉春及建工房地产公司的本地群众,维护自身权益,集体向法院起诉,我院依法受理,这在系列案件中是正常现象。”

  “该系列案件中建工房地产公司均有盖章确认提供担保,当事人以建工房地产公司为担保人提起诉讼,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没有理由不予受理。”延平区法院声称。

  据记者调查核实,408件起诉李玉春借款纠纷案,南平中院只审理了9起,而延平区法院不到两个月审理了399起。由此计算,两个月时间,除双休日外,延平区法院平均每天(8小时工作制)要审理9.06起案件,几乎每小时要审理1起案件。

  另外,南平中院未就此事向记者进行答复。而李玉春对记者提出的其他采访要求,也一直未回应。

  奇怪的是,记者到“东岭春晓商住小区”暗访时,该处工作人员异常警觉,在经历了多番询问后,一自称是李玉春的男子说:“公司目前对外的欠债只有两三个亿,希望寻求合作伙伴。”但事后,记者从有关渠道获悉,这名男子系李玉春的弟弟。

  巧合的还有,一个来自湖北的商人,也反映了同样的问题:“李玉春的弟弟李兰生接待了我,他说工程款投资总额3.7亿元,并给我出示了电话号码和工作地址,声称他哥是政协常委,不会骗人的。政府最近出台了文件,按每平方米7000元收购他们所建房屋,前景看好,堂堂政协常委,怎么叫他弟弟骗我们外乡人?”

  该案频频提及的一个术语“债务担保”,什么是“债务担保”呢?日前,与该案双方均无代理关系的北京闻道律师事务所王峻岩律师称:“债务担保制度的产生是经济和法律互动的一种方式。强化债的信用、便于资金融通、发挥物的效用,是债务担保制度得以产生、发展的直接动因”。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履行保证义务,保障债权人实现债权。而担保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债务人追偿,并有权主张相应的损失赔偿,损失的计算标准可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王峻岩说。

  王峻岩还说:“本案中,李玉春虚增债务担保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逃避了应尽的还款义务,导致李玉春的债务增多,从而稀释权利人的债权,侵犯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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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福建南平政协常委 借走福州商人近亿元资金 至今没有偿还 福建南平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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