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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发言摘登

2015年07月17日 10:27 | 来源:人民政协网-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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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明_副本

 

  上海市政协主席吴志明:坚持在协商民主制度建设上下功夫

  “完善落实市领导出席政协协商活动的制度;探索建立协商议题确定机制;围绕提高“两个能力”加强制度建设。”

 

  上海市政协以制定和实施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为重点,坚持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着力提高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

一、 完善落实市领导出席政协协商活动的制度。2013年6月,上海市委办公厅转发《中共上海市政协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建设的意见》。文件规定“市委领导每人每年至少出席1—2次市政协协商活动;市政府领导除出席市政协全体会议外,每人每年至少出席1次市政协专题座谈会或专题通报会”等,对市领导出席政协协商活动作出制度化安排。据统计,2013年,市领导参加市政协协商活动共有24人次,2014年33人次。市领导按照制度规定出席市政协协商活动,通报工作情况,开展互动交流,有力提升了政协协商实效。

二、 探索建立协商议题确定机制。一是规范协商议题提出机制,在启动制订年度协商工作计划之初,向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界别、专委会等广泛征询协商议题,围绕下一年度市委总体部署和重点工作,形成市政协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初稿;二是多方商研拟定协商议题,由市委秘书长牵头,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和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参加,对市政协提出的年度协商工作计划初稿进行商研,形成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草案;三是年度协商工作计划草案提交市政协主席会议审议后,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四是在市政协全体会议期间提交分组会议讨论,并经市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由市政协办公厅正式发文。近年来,在市委统一部署下,市政协积极探索建立参与立法协商、预算协商的工作机制。

三、 围绕提高“两个能力”加强制度建设。一是着力提高协商活动组织能力。探索建立协商前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与市领导和部门负责同志沟通,广泛动员党派、团体、界别积极参与;协商中鼓励和引导委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增强市领导与委员双向交流互动,注重反映党派、团体、界别、专委会的综合性意见;探索建立协商后促进协商成果转化运用的落实反馈机制,相关成果报送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二是着力提高委员协商建言能力。健全知情明政制度,帮助委员拓宽视野,增进知识,理解中央、市委的部署和要求。三是探索建立政协履职信息公开制度。专门成立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及办公室,建立政协履职信息数据库,对提案、社情民意信息、委员建言等履职成果,建立电子化、规范化文档,分类存储。2015年,市政协首次将年度协商工作计划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编辑:薛鑫

关键词:全国地方政协工作经验交流会 人民政协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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