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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建巡视整改情况公布:有领导亲属借工程牟利

2015年09月15日 09:08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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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领域廉洁风险较大方面的整改情况

  1、 关于转包分包和拆借资金产生严重腐败隐患方面的问题。采取党组统管、跟踪督办,集团公司领导“挂帅出征”、股份公司高管协助,总部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工作的方式,对转包分包、拆借资金问题开展了集中的专项整治。一是对转包分包问题分排查整治、深入整治、持续改进三个阶段开展工作,对全部在建、新签的核电与非核电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向受检单位反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整治情况和效果进行了检查。着力健全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检查制度,先后编制股份公司《民用项目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项目垫资及合同履约指引》。目前集团公司各成员单位的新签项目,均已按法规要求进行了整改,依法合规运作。二是对一些单位垫付工程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问题,制定工程项目内部承包、项目承包经营风险抵押等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的收益。组织各相关单位细化关于规范合作项目管理的措施方案。对此类问题突出的个别成员单位,集团公司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建立项目分级分类机制、责任“看板”机制及按月通报机制,目前该公司有6家责任主体已签订还款计划,其他尚未签订还款计划的也正抓紧进行协商。三是开展“两金”(应收账款及存货)占用专项清理,对应收账款和存货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部署,大力推动各单位开展“两金”清理工作,制订了以5月31日为基准日的“两金”清查报告和集团公司“两金”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完成了集团公司“两金”压降目标统计工作。通过清理,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对“两金”占用清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各成员单位千方百计进一步压缩“两金”规模。集团公司制定了专项清理工作方案,拟定2015-2016年“两金”存量规模取得较大幅度下降,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逐年提高。四是加强资金集中管理,全面启动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工作,平稳有序地实现结算中心与财务公司的对接。截至目前,各成员单位已按新的资金集中方案的要求,全部在财务公司开立账户,五大银行银企挂接工作顺利推进,财务公司资金集中工作进入全面推广阶段,核心业务系统的运行情况基本平稳。进一步提高资金集中度,将相关指标纳入考核。通过对资金集中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的资金集中情况大幅提高,普遍达到90%左右。加强了日均资金归集的管理,各成员单位及时上报资金日报及分析,强化了公司对整体资金分布情况及资金归集情况的动态管理。五是进一步梳理完善企业项目投(融、垫)资、项目决策等管理制度。以股份公司为重点,组织力量共同梳理了现有决策制度,协商提出了需补充完善的制度清单,拟定了制度发布及宣贯计划。针对融资建设项目进行了重点治理和规范,明确规定子公司发起的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融资建设项目以及垫资、借款、履约保证金达到一定风险水平的项目,都要经过股份公司审核。六是进一步强化法律风险管理。制定发布《股份公司工程项目全过程法律风险管理要素指引》,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风险识别进行了甄别,对集团公司决策的项目开展分析论证,制定风险防控预案,目前已对部分项目开展相关工作。开展了集团公司全系统合同季度统计分析工作,对核电项目、民用项目及重大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进行识别和提示。对集团公司全系统内未结的1000万元以上诉讼案件与成员单位逐项分析梳理,推进办理。目前已完成对5家成员单位的调研工作,剩余成员单位的调研工作将于2015年12月31日前落实。

  2、 关于有些领导人员亲属或特定关系人围绕工程项目牟利的问题。在单独约谈中,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向成员单位领导人员逐个提出要求,发出“禁止令”。党组纪检组牵头,结合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转包分包、拆借资金的专项整治,对此类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组织各级领导人员进行了自查,并拟于下一步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民主生活会,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各成员单位党委班子成员和领导人员向组织专门作出报告和书面承诺。对已经发现的问题严肃进行查处,1名原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已因涉嫌受贿罪被执行逮捕,该案正在调查中。

  3、 关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不规范留下寻租空间的问题。一是深入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对5家成员单位核电物资采购情况开展检查,及时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接受检查的成员单位已按照要求制定和上报了整改措施,下一步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对各单位非核项目物资招标与集中采购情况开展检查,针对个别单位未按规定招投标问题开展专项工作,责令其上报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落实情况。二是以中核建材为载体建设集中采购平台,组织专家对中核建材公司管理体系进行专项评审,确保集中采购活动的规范运行。召开供应商评议会,就合格供方清单内容格式、供应商管理、供应资源共享等达成统一认识,及时发布股份公司供应商清单。大力推动建立管理体系,两次组织专家对核电工程物资编码进行评审,及时予以发布。建立双周例会制度,目前核电物资集中采购信息化平台具备运行条件,部分成员单位已展开试运行。三是规范招投标管理工作。大力完善集团公司招投标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招投标管理,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管。编制完成集团公司《民用项目工程分包与物资材料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范并推动各单位非核工程集中采购行为,督促各单位梳理关于集中采购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实施。结合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各单位利用信息化平台开展非核项目集中采购工作。四是全面启动核电工程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以“华龙一号”新开工项目为契机,成立了“华龙一号”项目集中采购工作机构。为了加快工作进展,组织召开了集中采购工作会议,并持续跟踪评估集中采购进展,解决集中采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完善集中采购规范,提高集中采购水平。

  4、 关于对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缺乏监管导致损失的问题。一是对海外项目发生亏损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制定整改方案,加大监督执行力度,并以此为案例对未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问题,协调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理。二是完善海外工程管理制度体系,对现存管理制度中需要完善的进行了修订,对已形成的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对管理职责有交叉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先后修订了集团公司《境外机构管理办法》、《境外民用工程管理办法》和《投资管理程序》等涉及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的管理规定。召开集团公司第二季度境外业务经验交流会,对相关单位境外业务总体情况进行梳理,就集团公司国际业务战略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三是结合国资委监事会组织的境外项目检查,对集团公司总部以及各成员单位综合管理体系、境外项目执行情况再次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制定进一步加强管理的意见措施。四是加大风险防控力度。建立了国际业务风险防控专家委员会及专家库,进一步加大对海外业务相关评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力度。完成对《国际风险防控专家评审管理办法》、《国际风险防控专家评审实施细则》的制定,初步具备评审能力。五是以和建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平台,积极转变集团公司海外业务分散的现状,逐步推动统一海外市场布局和协调,形成合力,减少风险。目前已会同和建国际各股东对和建国际的重大项目进行评审及决策,集团公司组织各有关成员单位与和建国际一起对发展路径进行了梳理。六是对在海外公司和工程项目中加强党的建设、开展党的工作问题进行了调研论证。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中国核建 巡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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