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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规范城管执法行为”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5年10月26日 16:00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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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朱孝清:城管执法要强化监督问责

城管执法,既要强化保障,又要强化监督问责,以促其规范、文明、廉洁、高效执法。为此,建议:

一、 明确主管部门,强化层级监督。城管执法缺乏顶层设计和顶层指导、监督,是各地机构设置混乱、工作各行其是的重要原因。因此,明确城管在国家和省级的主管部门,既是加强顶层设计和工作指导的需要,也是强化纵向层级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制度、促进工作规范化的需要。

二、 完善法律制度,明确监督依据。制定统一的城管执法法律制度,明确城管执法依据、程序和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建立行政处罚审批制度,除必须当场小额处罚外,其他处罚须经单位领导人批准,重大执法决定要经法制审核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建立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

三、 实行三个结合,加大监督力度。一是实行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内部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行为备案审查、执法结果公开等制度。外部要完善投诉、举报的受理、查处、反馈机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二是实行专门机构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在城管部门设立督察机构,强化行政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对违反法律法规、行政纪律行为和职务犯罪的监督,强化案件当事人和群众监督。三是实行监督与问责相结合。对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对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单位、本部门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

四、 强化科技装备,增强监督效能。加强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有条件的要给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确保执法过程留痕。

全国政协常委、广西壮族自治区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刘慕仁:城管执法应加强群众监督

由于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城管执法工作面临诸多矛盾和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群众对城管工作不理解不配合;另一方面是城管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群众监督。为此,建议:

一、 组织群众参与城管执法活动。组织群众参与城管执法,让群众了解城管执法的职责、程序和任务。强化街道的城市管理职能,把城市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一线。在社区全面推进网格化、精准化管理,密切城管与群众关系,提升服务群众水平。组织城管志愿者、城管监督员、商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等参与城管执法,特别要组织群众一起参与难点、焦点问题执法,让群众在参与执法过程中了解城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获得群众理解和支持,避免将城管“妖魔化”。开展“城管开放日”、“我做一日城管”和城市管理服务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工地等互动体验式活动,让社会各界支持城管工作。

二、 组织群众监督城管工作。要建立群众监督城管制度,确保政务公开、阳光执法、公平公正。为群众提供多种监督渠道,让群众能通过电话、微信、短信、邮件和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查询案件的处理结果和各类自由裁量权的规范标准,反映问题,监督投诉处理的进程。建立群众意见征询和答复制度,定期深入群众中征询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不满的事项列表建档、逐一排查解决、答复。委托第三方向群众调查对城管的满意度,将群众满意度纳入城管绩效评估体系。在广播电视、网络和报纸等渠道搭建平台、开辟栏目,让群众对城管存在的现象和问题发表意见,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党组书记王蒀荣:加强城管组织建设

城管组织的重要作用毋庸置疑,但频繁发生的暴力执法事件引起了群众的不满,影响了政府公信力。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水平和服务水平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法律、体制、机制等多方面综合改革。

为此建议:

一、 加强城管队伍建设。城管队伍总体缺乏规范性,这是乱作为、乱罚款、乱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出现的重要原因。建议按照从严治队的原则,借鉴公安队伍建设的经验、做法,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强化日常监督检查,促进城管执法正规化建设。

二、 加大公安保障力度。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大量流动人员涌入城市,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建议从国家层面,协调公安机关支持城管的体制机制,通过合署办公、联合执法等方式,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同时做好对暴力抗法等行为的事中预防、事后惩戒工作。

三、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受法律、体制等影响,地方政府对城管队伍财政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城管队伍基础建设薄弱。建议出台城管队伍建设、执法装备和办公条件等基本标准,引导地方政府加大财政投入,推动城管队伍全面建设。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执法 城管 城市管理 行政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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