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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六种模式”打造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

2015年11月18日 16:11 | 作者:张蕊 |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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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网讯(记者 张蕊)楚雄州第八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以来,成效明显。到目前,全州正在推进4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28个示范乡镇建设,已经建成示范村134个、示范学校134所、示范企业4个、示范社区1个。

楚雄彝族自治州成立于1958年,是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的两个彝族自治州之一,国土面积2.9万平方公里,境内居住着汉、彝、傈僳、苗、傣、回、白、哈尼等26个民族。楚雄州素有“省垣门户,迤西咽喉”之称,是“人类发祥地”、“彝族风情园”、“滇川大通道”、“绿色经济州”,也是云南桥头堡战略的重要节点。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为云南发展确立了新坐标、明确了新定位、赋予了新使命。楚雄州围绕此任务制定了打造“一极一桥一品二区三基地”的发展思路,推动全州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村民主体、社会参与、整合资源、县乡村组四级联创”的工作机制,高位推动示范区建设。在实施过程中,建立健全抓点带面、梯次推进的工作机制,形成“百花齐放、各绽异彩”的示范创建生动格局。

楚雄重点打造了民族团结、文化品牌、企业村民联创、特色村寨、 “五位一体”( 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整乡推进、水利整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整乡推进“六种模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

在推进民族团结建设的过程中,楚雄州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向示范区倾斜,到目前,共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安全饮水工程等项目资金28亿元,并改善少数民族地区交通、水利、安居房为重点的基础设施条件。

楚雄州委副书记孙赟在中央网络媒体行时说,楚雄在民族团结建设时,重视凝聚示范区团结共识,及时调处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纠纷,全州没有发生一起因民族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营造了示范区共建共享,民族团结共同维护的良好氛围,“四个认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以民族文化建设推动民族团结。打造文化品牌模式,通过招商引资引进房地产开发公司打造如彝人古镇这样的大型旅游商住项目。古镇统一规划成富有彝族文化的特色民居,开发了缅甸街、泰国街、韩国街,有17个少数民族,彝族左脚队、民族花灯队等民间文艺队实行节假日定点表演,通过各种活动促进民族文化交流交融。挖掘少数民族古籍、文物和珍贵实物资料、文化遗产等文化资源,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并且,打造“彝族文化、恐龙文化、元谋人文化”三张名片,努力建设滇中文化新高地,组织编译了《彝族毕摩经典译注》,共编译出版106卷、7200万字,彝族酒歌《喜欢不喜欢也要喝》上了“春晚”。

采取“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主推、群众主体”的方式,政府相关部门整合基础设施项目资金,附近企业把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公司化”“企业化”,帮助群众改善民居、解决就业、开展民族文化和科普教育培训等,群众积极参与投身民族团结示范村和新农村建设。

在特色村寨建设中,把特色民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建设、民族文化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将当地民居的建筑特色与彝族文化的标志结合展示,每逢民族节庆开展民族文艺表演,大力发展彝绣、种养植和农家乐等产业,推动农民群众增收致富。

开展“五位一体”推进模式,把民族团结示范区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扶贫整乡推进、水利整乡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整合各块资金,集中开展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和产业建设,着力落实扶贫党建双推进的要求,促进贫困地区群众增收。

楚雄州委副书记孙赟认为,楚雄州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亮点在于,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帮助他们改掉陋习,实现人畜分离,雨污分流,厨卫入户。在文化元素集成方面,都带有彝族文化特色。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建设 民族团结 楚雄州 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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