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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研究制定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实施细则

2015年12月04日 16:16 | 作者:李延霞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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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陆磊:将研究制定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实施细则

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记者李延霞)日前国务院部署在多地开展金融改革创新试点。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4日表示,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和相关地方政府积极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稳妥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为全国深化金融改革和扩大金融开放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当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陆磊表示,出台五个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方案,主要出于几个层面的考虑:一是要充分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如何使中央和地方在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五个层面上形成合力,区域金融改革在支持相关领域的改革和发展中非常关键。

二是高度关注经济发展当中的薄弱环节。三农和小微企业是经济发展中的薄弱环节,金融责无旁贷要予以支持。

三是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推进改革。吉林省的农村金融改革和创新已进入到相对比较成熟的阶段,而浙江台州市在小微企业发展当中也积累了相应的金融服务的平台性、产品性和体制机制性的很好经验。

对于三个自贸区的金融支持方案,陆磊表示,在上海已经推出了金融支持方案,另外三个自贸区考虑到共性和个性,也应尽早推出相关部门共同协调的金融改革和创新方案。

陆磊透露,人民银行正在牵头研究若干区域金融改革试点方案,估计会涉及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等相关领域,今后将逐次推出。(完)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区域金融改革创新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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