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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全文)

2016年01月25日 09:44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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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高标准严要求,认真抓好整改任务的落实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政治意识、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

  一是敲响警钟,深刻吸取教训。以我办系统2011年以来发生的7名局处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例,邀请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主办案件的检察官讲课,党组和全办系统的党员干部一起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用案释纪释法,以案明理,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党组同志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深刻反思了思想认识上和教育管理监督中存在的差距,决心把主体责任牢记心中,履行到位。办属各单位特别是发生范增玉案的中国扶贫发展中心、发生魏崇金案的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发生郭玉辉案的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都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办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同违纪违法行为作坚决斗争。近期,我办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编印《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警示录》,将公开发行,并组织扶贫系统和基层干部进行警示教育,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施,全面落实廉洁扶贫。

  二是高悬利剑,严肃查处问题。对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党组以鲜明的态度进行了认真查处。对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行公款宴请的1名副司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当事人已主动退还所用9090元公款。对违反巡视工作纪律、参与公款宴请的1名处长,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参与公款宴请的2名同志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并要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既开公车又拿车补的1名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当事人已主动退还2012年12月至2015年8月所领取共计7260元车补。对调入郭玉辉负有档案审核不严责任的1名同志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参与档案审核工作的另1名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办党组作了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受到处分的同志深刻认识错误,表示决心以此为鉴。这些案件的查处,在办系统引起强烈反响,发挥了教育和震慑作用。广大党员干部深受触动,深深感到,纪律和规矩就在眼前,决不能有侥幸心理,决不能越雷池一步。

  三是充实纪委力量,强化执纪问责。克服办机关编制紧缺的困难,于12月初为机关纪委新增加一名工作人员。加强专兼职纪检人员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纪水平。《关于落实中央纪委向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的方案》印发后,我们已主动与中央纪委驻农业部纪检组沟通衔接,将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四是组织专题学习研讨,强化党规党纪意识。8月19日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12月2日党组全体成员并组织办属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集中收看中央纪委秘书长杨晓超视频辅导报告,围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开展专题研讨。各支部以学习贯彻两部党内法规为主题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全办系统组织了“三严三实”第三专题学习研讨,认真检查不严不实问题,为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打下了良好基础。

  五是抓好建章立制,构建“两个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制定了《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步,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并重。修订了《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工作规则》,重点就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和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方面进行充实和完善。修订完善了《国务院扶贫办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规定》,强调要坚持动态管理,完善责任体系,细化考核问责,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顶风违纪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配合中央纪委对我办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的查处,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党组书记帮助当事人提高认识。1名办党组成员退还所用公款4294元,并多次作出深刻检查,表示坚决服从处理决定。

  二是以案为鉴,进一步完善《国务院扶贫办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坚持问题导向,对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规定作了进一步充实。本着抓早抓小,露头就抓,有案必查、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是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党组自身查找了疏于管理、疏于监督、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的问题,各单位查找了政治敏感性不强、党的纪律观念淡薄、对作风问题习以为常等不良现象,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公款出国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办系统公务用车。对全办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理,1位退休的办主要领导使用的车辆已退回办机关,作为退休干部用车。纠正了2个事业单位的3名领导班子成员公车上下班行为。对1个事业单位的2名领导班子成员高于本单位职工的车补予以调平。完善公车管理有关制度,严格公车使用审批和登记管理,加大监督和问责力度。

  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务出国管理有关制度,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办系统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的意见》的基础上,为抓好贯彻落实,制定配套措施,强化外事审核,强化纪律约束,坚决杜绝无实质性任务出国、照顾性出国等问题的发生。取消办机关5名干部的出国任务。

  4.关于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责成规划财务司对巡视指出的经费支出审核不严、程序不规范和票据不全等问题进行核查清理。规划财务司对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单据进行规范和完善。制定了《国务院扶贫办经费开支审批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开支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严把经费开支审批关口。汇总编印了18项财务制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章办事。

  二是在办机关、各直属事业单位和各社团进行财务自查的基础上,开展办系统财务内审工作,聘请会计事务所对办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审计,跟踪问题及时整改。

  5.关于对社团管理不严、监管缺失问题的整改

  及时传达贯彻全国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座谈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主管社团的监督管理。健全党的组织,规范和严格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全面加强社团党建工作。强化对社团重要人事、财务的监管机制,确保其依法依规运行。

  (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2015年年初,与中央文献研究室汇编了《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扶贫开发论述摘编〉的通知》。2015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到云南、陕西、贵州调研考察扶贫工作,先后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政治局常委会议、政治局会议、2015国际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就扶贫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办党组都及时组织专题学习传达。办党组深刻认识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战略思想,是扶贫开发工作的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新一轮脱贫攻坚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新一轮脱贫攻坚战具有重大意义。办党组对总书记提出的一个既定时间节点、两个确保、三个格外、四个切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的明确要求,全面领会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力量完成了《“十三五”时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存在“短板”问题及对策研究报告》,与中央农办一起组织起草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和扶贫办已掀起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的热潮。

  二是全力抓好中央扶贫开发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于11月27日至28日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发表了重要讲话,中央作出《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11月底至12月初,办党组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中心组学习研讨会、两次全国扶贫办主任座谈会议、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分别就办系统、全国扶贫系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对领导小组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了建议。先后筹备召开了全国革命老区脱贫攻坚座谈会、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东部地区扶贫工作座谈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第八次全体会议、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会议等5个会议,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形成了各方面共同推动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2.关于统筹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落地生根。一个多月来,我们按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报经中央批准,完成中西部22个省(区、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会同中组部起草了《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制定《关于建立贫困人口和贫困县退出机制的意见》,研究提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重要政策措施贯彻实施部门分工方案。继续组织全国扶贫系统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为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办党组提出了“53610”工作思路,即建好国家扶贫开发大数据、省级扶贫开发融资、县级扶贫开发资金项目整合管理、贫困村扶贫脱贫落实、社会扶贫对接等5个工作平台;完善考核、退出、第三方评估等3项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劳务协作对接、中央企业帮扶革命老区百县万村和民营企业万企帮万村等6大行业扶贫行动;继续实施整村推进、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和龙头企业带动等10项精准扶贫专项工程。

  二是强化纪律约束,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行为。自2014年12月15日设立“12317”扶贫监督举报电话以来,截至2015年10月底,我办共接到反映专项扶贫的问题线索132件,办党组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督查落实。一年来,132件举报电话已办结117件,其中23件为扶贫资金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已处理10人,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8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人。督办巡视反馈的辽宁彰武、阜蒙两县贫困识别存在的问题,当地纪检部门对10名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审计发现的广西马山县在精准扶贫中存在的问题,两次组织调查组赴实地督查,当地纪检部门已对6名县处级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南宁市政府和马山县委、县政府分别作出书面检查。河北大名县扶贫资金使用涉嫌违纪违法,我办即认真督办,当地纪检部门已对11名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已移送司法机关。

  (三)关于选人用人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深刻反思进人把关不严问题

  在对范增玉、魏崇金、郭玉辉案件进行专题警示教育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的基础上,办党组认真分析了产生这些问题的思想根源、制度漏洞和管理缺失,深刻认识到党组管干部必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人用人必须依照规范程序、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识人察人必须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必须全方位无死角。党组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承担起主体责任,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把自身建设好,把队伍带好。我们修订完善了《国务院扶贫办党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2.坚决纠正一些人员档案不规范的问题

  办党组组织专门力量,对档案缺失和不规范问题进行核查、纠正和认定。相关同志均表示同意认定结果。目前正在开展办机关和事业单位干部档案审查工作专项整治,办系统干部职工档案由分散管理改为集中统一管理。

  3.切实解决借调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办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办机关借调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目前,办机关已有6名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到2016年2月将再安排7名借调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下一步,将着力解决不规范问题,完善借调人员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程序,确保借调工作的规范性、有序性和严肃性。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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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扶贫办 巡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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