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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动用公款理财致巨额亏损:以理财为名 行贪贿之实

2016年02月14日 09:22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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恣意为,威逼利诱补窟窿

“参加工作39年来从未认真地、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称自己‘法盲’也不为过”。高玉奇在忏悔材料中这样写道。然而,一个自我评价为法盲之人,此时的身份却是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面对自己胆大妄为之举导致的近700万元的巨额亏损,他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事情暴露后,高玉奇立即给区建设局时任局长李某发了一条信息,主要是说购买理财产品及导致亏损的责任在自己,要求区建设局出具一份书面报告,自己会签署意见分担责任,同时希望能将剩余的资金继续购买投资公司的其他理财产品,以确保合作协议的履行,并再三嘱咐,此事不能上党委会讨论,否则自己就不管了。然而,区建设局并没有屈从,经党委会研究后,决定不再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准备聘请律师与投资公司打官司。

为了弥补亏损,尽快平息震荡,高玉奇让高越约见投资公司负责人李某。对于二人的见面,高玉奇进行了一番精心策划。

在见面时,仅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及高越父亲的身份出现(直至案发后,李某才知道高玉奇介入此事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才是购买“YJ5期”的决策者),营造出儿子闯祸父亲出面解决的假象。在对事件的认定上,将其定性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谈及赔偿问题上,强调投资公司在操作上存在失误,亏损的都是挚诚公司员工的看病钱、养老钱,如果处理不好,大量职工将会到投资公司围门堵路,投资公司的生意、形象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弥补亏损事宜上,强调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对高越的工作造成影响,将掏钱帮儿子承担一定比例的亏损。经过三个回合的威逼利诱,最后投资公司作出让步,同意共同出资弥补亏损,截至案发时投资公司陆续赔偿了约300万元。

苦果尝,腐败到家家必破

案发时,高玉奇57岁,高越28岁。父子感情深厚,经常在公园散步谈心。然而,这种温情的生活场景却被高玉奇疯狂的行为断送了,不仅自己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越也因涉嫌共同受贿于2015年4月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导致这种悲剧的原因,我们从高玉奇的思想蜕变过程及对儿子的过分关爱中或许可以得到答案。

“在后来的工作中,和老板、商人接触多了,看到他们衣食住行的奢华,吃喝玩乐的随意,我觉得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很寒酸”。“思想防线放松了,慢慢跟着老板们一起‘潇洒’,称兄道弟,莺歌燕舞,不亦乐乎。对老板们送的几千、上万的现金纷纷‘笑纳’”。这是高玉奇在忏悔材料上的自我剖析。

另据武汉市纪委调查发现,高玉奇在得知高越接受施工队老板所“赠予”的10万元后,第一时间不是对儿子进行训斥和约束,而是让其留着自用;儿子工作地点离家较远,高玉奇直接打电话给工程施工队的老板,让其买一辆小汽车以借用的名义给高越上下班使用;儿子刚参加工作需要拓展客户,高玉奇又直接联系工程队施工老板,让其安排饭局,亲自出马帮儿子同一些存款大客户建立关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为官者对家庭有爱,为父者对子女有爱,这本是人之常情,但是这种爱却不能突破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财富的经营和打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厢情愿恣意妄为,更不能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否则,高氏父子的悲剧人生就是最沉痛的前车之鉴。(王伟)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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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款理财 贪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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