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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能否封杀烟草

2016年02月24日 09:22 |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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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法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已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改稿第37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慈善捐赠,以任何方式宣传烟草制品及其生产者、销售者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宣传的其他产品和事项。

但多位医药专家和法律界人士纷纷向《慈善公益报》记者表示,慈善法还应明确规定禁止所有烟草企业搞慈善捐赠,防止慈善成为烟草营销的借口。

法律禁止宣传烟草

“修改稿将禁烟事项写入其中,是一种明确的信号,宣告了我国对烟草企业的一贯立场,也是对国际公约精神的一种态度。”中国政法大学卫生法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于秀艳在接受《慈善公益报》记者时说。

北京控烟协会会长张建枢说,烟草企业的任何宣传都是从其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的,所以其任何宣传都应当被法律禁止。慈善法应当更加严谨,防止烟草企业钻法律空隙。

据《慈善公益报》记者从中国烟草总公司了解到,由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主办的“芙蓉学子”大型公益活动实施18年,累计捐款逾1.49亿元。由浙江省烟草专卖局(公司)设立的“精实助学计划”于2013年开始实施,已连续开展了3年。2015年,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卷烟厂扶贫2个乡村、支教2个学校,共投入扶贫、支教资金55万元。看得出,部分烟草企业在社会舆论的不利氛围下仍履行所谓企业的社会责任。

烟草企业的公益捐款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海烟草向世博会中国国家馆捐赠2亿元。就此多名公共卫生专家发表联名信指出,烟草制品广告、促销和赞助能提高烟草使用,特别是在青少年人群中。呼吁上海世博局退还上海烟草的捐款。最终,上海世博会基于“健康世博”的理念,终止了中国馆的定向捐赠合同。

其实,中华慈善奖早已“封杀”了烟草企业。在民政部公布的《关于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的公示》中,在“最具爱心企业获奖名单”中,有中国烟草总公司等6家烟草企业。自提名榜单公示后,中国控制吸烟协会、新探健康发展研究中心等机构纷纷致函民政部,建议将烟草企业从名单中除去。最终,6家烟草企业全部落选“中华慈善奖”,并且从此与该奖无缘。

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许桂华告诉《慈善公益报》记者,中国控烟协会于2014年、2015年两次对烟草业捐赠活动的不完全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4年发现77起捐赠活动,2015年发现89起。其中扶贫助困救灾2015年较2014年上升了23%。捐资助学2015年较2014年增长了155%。尤其是在捐资助学中,烟草企业要求受助学校冠名、资助的奖学金冠名、开展的比赛活动冠名。

“烟草企业是借捐赠赞助之名,行推销烟草制品、提高其社会形象之实,拉近与青少年的感情,削减对烟草危害的认知。”许桂华如此表示。

如果禁止烟草企业公益捐款,那么它的企业社会责任如何履行?中国控烟协会宣传部副部长所超建议,应该通过提高烟草税收,把利税上交到国家,由国家统一进行捐资助学、扶贫救灾。

烟草企业如何破解献爱心难题?在我国公共管理学专家丁兆林看来,烟草毕竟不符合人类健康的标准,所以对烟草公司进行一定的限制非常有必要。核心问题就在于它的宣传,烟草公司如果挣了钱,或者想做慈善,它可以悄悄拿出钱来,但不能因为拿钱做慈善就大肆宣传。

编辑:阮浩冉

关键词:烟草 企业 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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