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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停车收费随意 发票需索要 委员建议电子收费

2016年02月29日 09:21 | 作者:王歧丰 蔡代征 |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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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 标准随意发票需索要

2月23日,海淀区国家图书馆门前,北京晨报记者将车停进路边车位后,发现附近并没有停车收费员。待10分钟后返回时,一名男性停车收费员走过来,要求收费5元。

记者表示自己只停了10分钟左右,路边的收费牌上写着每15分钟2.5元。收费员表示16分钟也收5元,接着又改口说,“算了,收你3元吧。”

近日,在五棵松体育场北侧一条路边,北京晨报记者目睹了一起停车纠纷。当停车收费员向一位车主收取24元停车费时,遭到对方拒绝。车主称自己只停了两个多小时,不该交这么多钱。经过一番理论,车主最后交了10元离开。

另外记者还发现,在停车交费后,如果不向收费员索要发票,对方基本不会主动提供。

分析 <<

人工收费缺少有效监督

市政协委员朱良表示,北京城区停车难停车乱收费乱的根本原因是合法停车位不够。政府希望通过停车高收费抑制中心城区汽车过度使用,车主希望降低停车支出,企业希望增加利润,停车管理员希望个人多得收入。四方的利益并不一致,很可能出现车主与收费员之间的“短路”现象,少收费、多收费、不开票等情况时有发生。而对收费员不规范的收费情况,目前还是缺少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

另外朱良表示,停车收费是交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抑制小客车出行,政府对中心城区制定了较高的停车费标准,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另一方面,这也使停车费远远超出停车管理的成本。按照当前市场规律,占收费大头的实际是调节用车量的费用。既然政府定的停车收费标准包含了政策因素,那么理论上就不应该把停车收费全部作为企业收入,而应该把调节费部分收归财政,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不能让少数企业发财。

建议 <<

逐步推行电子收费停车

在不久前结束的北京市两会上,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除绿色占道和P+R(换乘停车场)以外,今后本市其余停车位的定价拟按照“谁拥有谁定价”的原则在政府引导下来决定。

朱良表示,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建议路边占道收费权还是应该收归政府,政府再委托企业进行停车管理和收费。收到的停车费全部进入政府财政账户,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停车管理企业支付服务费。

另外,要逐步实现中心城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在相关网站上统一公示所有道路停车收费数据。按照停车的时间和地点,任何人都可以查阅收费情况。即只要在网上输入停车位的统一编码、曾经停车的日期和时间,都可以显示出当时收费的金额。这样车主自己可以事后监督交纳的停车费是否进入财政账户。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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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北京停车收费 电子收费 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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