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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反家暴:多方合力 人人有责

2016年03月02日 20:54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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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护 强制通报

2009年,荷兰通过“暂时禁止令法案”。中国反家暴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与之相似。法案规定,家暴受害人可通过警方向居住地市政府申请10天(最多可延长至28天)的法令,禁止已经成年的家暴施害人返家。禁止令执行期间,专业人士会介入与双方沟通,让双方了解禁止令不是惩罚而是机会。双方达成共识、禁止令到期后,法律和社会服务团队还会继续追踪,如有新的暴力发生,会依照法律途径逮捕加害人。

2013年7月1日,荷兰开始实施“强制通报准则法案”,以期改变家暴事件“民不举、官不究”现象。这一强制通报制度要求教育、医疗及司法系统专业人士通报疑似家暴情形,还规定了家暴识别的具体指标、步骤、报告程序。

起了疑心 就要关心

除政府、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士协同作战,公众是反家暴的一支重要力量。荷兰政府数据显示,荷兰每年家暴案件20万至23万起,对儿童的家暴11.9万起。家暴报案率低是世界各地的普遍现象,荷兰政府表示,家暴案件实际数字可能更高,但很可能有人目睹或遭遇家暴,却不曾投诉或寻求帮助。

为鼓励更多人参与行动,荷兰政府2007年以来每年发起全国性反家暴公益宣传行动,通过报纸、杂志、电台、电视台展示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样态。例如对儿童和老人的疏忽冷漠是一种虐待,目击大人之间的暴力行为,对儿童来说也是一种虐待。  在关于如何处理疑似家暴的一个宣传片中,一个男孩说:“我爸爸很厉害,他能一拳把墙打个洞。”这时画外音响起——儿童是否遭到虐待,有时难以判断。起了疑心,就要关心。想知道怎么做吗?请上政府官网查询或拨打全国热线。

这些公益广告、海报、宣传片提醒大众“反家暴人人有责”,受害人和目击者都应采取行动,给家暴服务热线打个电话,就能救助自己、帮助别人。(完)

编辑:巩盼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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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荷兰反家暴 多方合力 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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