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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要让纳税人有真切获得感

2016年03月04日 15:58 | 作者:徐立帆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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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要优化税率,更要优化税制。通过个税改革,让纳税人和企业都能切实感受到税收公平,都能有更真切的获得感。如此,个税改革才能到位。

每年两会,个税改革都是热门话题,今年也不例外。全国政协委员沙振权提出,在目前的物价和消费水平下,个税起征点应提到5000元才合理。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建议,为切实减轻工薪阶层负担,促进税收公平和社会再分配的合理化,建议个税征缴以家庭为单位。

个税改革之所以得到持续关注,是因为个税是直接税,纳税人对个税税负比间接税更敏感,而个税征缴的缺陷也早已显露无遗。目前,个税收入60%以上来自工薪阶层,成了“工薪税”“白领税”,3500元的免征额标准,与绝大多数一二线城市居民月均消费支出情况脱节,挤占了纳税人的部分消费支出,这形同对纳税人的日常消费加税。此外,尽管个税实施7级累进制,以求调节收入分配,但由于30%、35%和40%这三档税率远超企业所得税税率,这为高收入阶层留下了逃漏个税的空间。许多企业主将自己的工资定在个税免征额标准以下,将开支列入企业运营成本,这显然不利于个税发挥税收调节的基本功能。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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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个税改革 纳税人 获得感 起征点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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