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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商关系新提法传递何种信号?

2016年03月07日 08:44 | 作者:程士华 朱翃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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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下午,习近平总书记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的民建、工商联委员,参加联组会并听取委员们意见和建议时强调,实行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确立的一项大政方针,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变,我们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没有变,我们致力于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和提供更多机会的方针政策没有变。还首次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

记者连日采访发现,“新型政商关系”引发代表委员持续热议。一些代表委员认为,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亲”“清”关系的构建,让政、商双方都吃下了“定心丸”,在进一步为权力划定清晰“红线”的同时,有助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稳定企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

向畸形的“不正当利益关系”坚决说“不”

政商关系是从政经商都绕不开的话题。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习近平指出,对领导干部而言,所谓“亲”,就是要坦荡真诚同民营企业接触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情况下更要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谓“清”,就是同民营企业家的关系要清白、纯洁,不能有贪心私心,不能以权谋私,不能搞权钱交易。对民营企业家而言,所谓“亲”,就是积极主动同各级党委和政府及部门多沟通多交流,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所谓“清”,就是要洁身自好、走正道,做到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近年来,一些领导干部的落马和企业家的“出事”,多与其背后的权钱交易有关。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刘志彪认为,过去,少数领导干部和企业老板“勾肩搭背”“亲如兄弟”,常常“公事私办”,既对其他市场主体造成不公平待遇,也极易形成畸形的利益共同体,导致腐败。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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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习近平 政商关系 不正当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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