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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恭达委员:以《慈善法》为核心,完善慈善政策法规体系

2016年03月09日 09:45 | 作者:舒迪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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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舒迪“我国现行慈善相关法规体系,为慈善事业提供了基本的规范依据,但仍需要健全完善。”全国政协委员言恭达指出:“《慈善法》即将出台,将为促进、规范慈善事业发展提供基本法保障。《慈善法》出台后,仍亟需在税收减免、宣传传播、队伍建设等方面完善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办法,把慈善法鼓励引导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精神,真正可操作性地落到实处。”

身为著名书画家的言恭达委员还是一位“慈善达人”。“慈善是一种文化,一种情怀;行善是一种社会责任,一种民族担当。”在言恭达委员看来:“不能想象,一个不具备对现实关怀的艺术家能留下传世精品。”

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他,早已将慈善当成一种生活方式。据了解,2008年至今,言恭达委员通过出售个人艺术作品资助社会各种公益慈善事业的善款早已超过1000多万元,2012年12月,言恭达文化基金会在南京成立, 这是江苏书法艺术界首个以个人名义命名的非公募文化基金会 ,每年定向资助文化项目和个人。

多年的慈善实践,使言恭达委员对《慈善法》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 “《慈善法》的基本法地位,决定了要围绕《慈善法》进一步完善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为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政策保障。”言恭达委员进一步从两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建议。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我国现行税法针对捐赠方的税收优惠力度不够,甚至政策缺乏、流程繁琐,不利于慈善事业的展开。言恭达委员就此提出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增加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比例、对慈善资金的保值增值部分免征所得税等,并可考虑通过设立遗产税等方式推动慈善捐赠;二是要简化捐赠减免税流程,加大对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三是对实物捐赠以及股权捐赠、知识产权捐赠等无形资产捐赠进一步明确捐赠减免税政策,并制订价值评估实施细则,为实物捐赠及无形资产捐赠估价提供规范。

在慈善表彰方面,《慈善法》草案提出要“对在慈善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言恭达委员建议应从政策上推动各级政府予以落实,“同时可以参照劳动模范等奖项的实施办法,对获得慈善表彰的单位、个人在政策待遇上予以优待,以激励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热情。”

要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除了需要强化法律与政策保障,还要以加强慈善文化建设为着力点,提倡“平民慈善”。言恭达委员就此建议要加强慈善文化建设,增强社会慈善意识。

“首先是要推动对话,通过慈善论坛、慈善访谈等形式打造慈善与社会的对话机制,使慈善进一步走进公众视野,普及观念,增进了解,消除偏见。”言恭达委员告诉记者:“二是要营造‘平民慈善’氛围,广泛开展慈善文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及宣传手段,积极开展各类慈善文化活动。”

言恭达委员建议,要通过慈善演出、慈善博物馆、慈善文化中心、慈善功德碑等群众欢迎的有效形式弘扬时代慈善精神,宣传慈善先进典型,发挥榜样带动力量。与此同时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使慈善文化更为深入大众。

通过这些慈善文化的推广,“培育公众‘人人参与、长期参与’的现代慈善理念,把人们自发的善心义举转化为自觉的道德要求,引导全社会确立平等互助、依法行善等现代慈善理念,使慈善真正成为人们的人生信仰、生活方式和价值追求。”言恭达委员说。

此外,他还建议要加强各级慈善组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慈善宣传力度,为慈善文化提供更广阔的宣传阵地。“要把慈善文化建设作为新时期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努力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舆论环境,使慈善文化成为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一面旗帜。”言恭达委员说。

编辑:薛鑫

关键词:言恭达委员 《慈善法》 慈善政策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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