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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治阳光滋养“慈善正能量”

2016年03月09日 10:10 | 作者:刘佑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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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经过30余年的磨砺和探索,中国的现代慈善事业在平衡贫富差距、救助弱势群体、缓解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慈善”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和生活方式,正成为公民向他人和社会投射情感、分享爱心、参与公共事务的重要途径,成为根植于每个人心中的,最为温和、最为真实的社会正能量。

近年来,提到“慈善”,人们自然会想起抗震救灾、扶贫济困、捐资助学等词汇,也会想起那些诈捐骗捐、诺而不捐、贪污腐败等乱象。“慈善”已经不仅仅是个体的道德要求、行为自律和爱心表达,更是关乎精神文明、关乎民生建设的社会行为,迫切需要一个全体公民共同认可的基本内涵,共同参与的组织方式和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今年两会,最受社会关注的一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将接受代表、委员审议、讨论,如获通过,将为激发“慈善”这一社会正能量提供精神支柱、内在动力和法治保障。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慈善法草案二审稿明确提出,“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慈善法不仅是对慈善主体和慈善行为的规制,更是以慈善精神浸润人心,用“法”的精神激发和培育公民对他人、对社会、对自然的自觉友好和主动关怀,从而构建一个理性、富足、完整的精神世界。因此,慈善法既是“法治”,更是“德治”,将为全体公民胸怀大爱、践行友善、共同实现“中国梦”增强信念、增添动力。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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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慈善法 正能量 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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