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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改什么?谁来改?

2016年03月10日 08:37 | 作者:黄洁夫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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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3月10日电 医改不是“改医”,不是“药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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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改是改革医药市场,是培育医药市场,是推动医药市场快速发展,通过卫生事业的发展去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医改战略着力解决医疗事业的公益性和政府对基本医疗的公共服务职能,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但是医改从执行层面上,对我国医疗资源总量不足与结构性矛盾关注不够,民众“看病贵、看病难”至今未能得到根本缓解。

目前医改聚焦于医保层面提标、医院内部管理,对在计划经济条件形成的我国现行医疗服务体系并未触动,供方的利益格局并未调整,公立医院试点集中在县级医院,位处医疗服务链的“下游”,而“上游”的大医院改革未积极推进,至今未产生可推广的模式。医改的一些措施,如取消“药品加成8.11方案”与侧重报销比例方式导向的“分级诊疗”等并都未与医疗服务体制改革衔接。“社会办医”、“多点执业”、“三医联动”、“医疗资源基层下沉”等措施,大都是停留在文件上而无法落地。与医改相关的政府部门大约20余家,缺少一个统揽全局的部门“九龙治水”。

当前我国医改的外部形势十分逼人,随着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的进程加快,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和下行压力,国家卫生筹资能力严重不足,再加上群众对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疾病负担加重,社会矛盾不断凸显。医改的深化要遵循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原则,要求重心转向于“建机制”和“改体制”。我国现有的13000多家公立医院应进行结构性改革,公立公办、公办民营、混合制改革。在确保我国的公立医院体系能保障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又能用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市场,提供民众多元化医疗需求,促进了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

编辑:孙莉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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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两会 政协常委 医改 分级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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