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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慈善立法正当其时

2016年03月10日 10:35 | 作者:杨凯 |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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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今年是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标志,就是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在“大扶贫格局”中,慈善事业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慈善活动本身,从单个个体的意义上来看是扶贫济困,从整个社会的意义上看,意味着社会财富从富裕阶层往贫困阶层的流动,而且会更精准地达到扶贫、脱贫的效果。有人将之视为“第三次分配”,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在这个流动过程当中,不管对自然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而言,一部慈善法既能够为慈善行为提供程序保障,也能起到鼓励慈善行为的作用。因此,慈善法的制定无疑将助力中国在未来5年中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最后,十八大以来,对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正逐渐融入中共治国理政的思路中。何谓传统文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已经成为中华民族的基因,植根在中国人内心,潜移默化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何谓“创造性转化”?就是学古而不泥古,在继承中扬弃。中华民族一直崇尚乐善好施、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的慈善精神,有办义学、义仓,腊八舍粥等慈善传统。慈善法草案中的精神与内容,应该说就是这些优秀传统的“创新性发展”。如草案第一章第七条将每年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这个日子的设立,就是从法律的高度,彰显中华民族的慈善文化基因,弘扬中国人世代相守的传统美德,进而丰富、助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

一部法律出台,必须契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也必将推动形势往更好的方向发展。审议中的慈善法,值得期待。

(作者为本报主任编辑)

编辑: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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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慈善法 依法治国 全面小康 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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