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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

李铀委员建言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2016年03月12日 15:21 | 作者:吕东浩 韩冬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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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2日电(记者 吕东浩 韩冬)“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新农村建设力度,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出现一些偏差和问题。”今年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民盟四川省委副主委李铀指出,新农村建设旨在改变农村落后的生产生活方式,但又不能照搬城市建设的思路和办法,既要符合农业生产与农民生活需要,又要体现与城市同质的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还能“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他建议认真研究新农村建设之道,开展个性化实践探索。

在李铀看来,美丽乡村建设不能刻意追求“高大上”,尤其是我国南方的一些地区,几千年延续下来的小规模、分散式生产及居住方式,具有合理性,也是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不可轻慢的“基底”。就此,李铀勾画出的幸福美丽新村模式是: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

“小规模”——合理控制建设规模,防止脱离农村实际、盲目求大、片面讲集中、赶农民“上楼”的倾向。新村规模一般100户至300户;内部每个小组团20至30户,一般不超过50户。根据一户一宅的建设政策,充分考虑各家各户的人口状况、经济承受能力,统一设计不同的户型,建设符合各地文化传统特色民居。

“组团式”——充分利用林盘、水系、山林及农田,合理考虑农民生产生活半径,形成自然有机的组团布局形态。组团规划的关键是统筹实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将村落民居、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社会建设等生产生活要素科学集约配置,突出功能复合,注重服务半径,构建“10分钟生产生活圈”。

“微田园”——对相对集中的民居,规划出前庭后院,让老百姓在房前屋后和新村其他可利用空间,因地因时种植,形成“小菜园”、“小果园”,保持“房前屋后、瓜果梨桃、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和农村风貌。围绕新村推动“产村一体”发展,在新农村综合体周边规划布局农业产业园区,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乡村旅游,实现产村融合发展。

“生态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地貌,正确处理山、水、田、林、路与民居的关系。注重农村生态功能单元的保护,严格保护优质耕地、保护林盘、保护农耕文化,避免夹道建设,体现乡土味道和农村特点。同时结合新村建设,实施大气雾霾、河渠污染、交通秩序、农村环境治理为重点的幸福美丽新村行动计划,努力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农村要美,需要真正认清农村原有之美、应有之美、将有之美。”李铀表示。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李铀委员 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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