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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黑榜"不是治理闯红灯的万能方

2016年03月13日 14:11 | 作者:薛家明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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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记者从福州市委文明办获悉,福州市正式启动诚信“红黑榜”机制,具体名单分别由市法院、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建委等十多个部门审核发布。诚信“红黑榜”将每月至少更新一次,并逐步扩大发布。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行人闯红灯、乱横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等今后都会被记入福州诚信失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向社会公布。(3月11日 《海峡都市报》)

闯红灯上诚信“黑榜”,无非是基于这样一个简单逻辑——闯红灯缘于个别行人素质的问题。比如,不管是否绿灯,凑够一撮人就过马路,是行人规则意识的缺失;电动车载人是行人安全意识的淡薄所致;行人在没有斑马线的区域,随意跨越机动车道,是素质缺失的表现。面对行人素质的缺失,对规则的集体僭越,只能寄重典、下狠招,通过诚信“黑榜”倒逼行人遵守交通规矩。

中国式过马路

中国式过马路

但问题是,行人违反交通规则仅仅是素质问题么?比如,在部分路口,绿灯时,行人得到的并不是无障碍通行,而是要继续面对川流不息的右转向机动车。试问,短短30秒、1分钟时间,能过去几人?这不是倒逼行人一撮撮地闯红灯么?再比如,一些马路,经常一两公里都不设一个斑马线、天桥,行人要通过,需要绕很大的一个弯。如此不方面,只能倒逼行人跨越机动车道“自找方便”。可见,行人违反交通规则,行人素质的缺失固然是重要因素,但机动车对行人路权侵占问题、道路规划的欠妥,也是不可忽略的因素。

诚信“黑榜”并不是治理行人违章的万能方。只要斑马线、天桥的设计,依然让行人感到不方便。只要红绿灯的使用,依然偏向于机动车,那么中国式过马路,就不会绝迹。而且更需注意的是,在中国式过马路的汹涌人群中,被抓的只是少数,更多的人都在“法不责众”中,穿越而过。因此,最终登上诚信“黑榜”的,只是几个倒霉蛋。其警示作用,必然大打则扣。

事实上,对相关部门而言,目前要做的,不仅是对闯红灯施以大棒,而且更要反思自身。比如,红灯的设置时间是否合理,是否不利于路人通行?再比如,在一些车流人流的密集区,是否该设置过街天桥?只有,多了一些这样的反思,有关部门的处罚才能理直气壮,才能从根本上治愈整治中国式过马路。(薛家明)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诚信"黑榜" 治理闯红灯 中国式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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