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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科研经费投入不能“喜大厌小”

2016年03月14日 15:32 | 作者:李木元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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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网北京3月14日电(记者 李木元)“科研经费投入不是挑西瓜,哪个大哪个就好,而小的就少有问津。”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葛均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我国的政府科技经费投入体制,尤其是应用研究方面的投入管理方式比较偏爱大企业和上市公司,而对于科学技术源头创新最活跃的小微创业企业有点“照顾不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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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均波委员 资料图


“科研和经济联系不紧密问题,是多年来的一大痼疾。这个问题解决不好,科研和经济始终是‘两张皮’,科技创新效率就很难有一个大的提高。”葛均波认为,科技创新应重视将成果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动力。这考验的是科研经费的管理方式和投入方向。

在葛均波看来,目前,政府的科技资金中相当大一部分直接投向了企业,或者必须由企业牵头,组织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申请。其支持方向仍然采用政府发布指南的方式,评审方式沿用基础研究经费评审的方法,这种方式明显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

“而将应用科学技术研发经费过多地分配给一些自身资金实力雄厚的大企业和上市公司,往往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而对于需要‘雪中送炭’的大批小微企业却因为种种原因而得不到政府资金的支持。”葛均波表示,实际上如果小微创业企业及时得到政府的投入,可以撬动5~6倍的社会资本投入,从而帮这些企业实现创新梦。

葛均波举了以色列的例子。以色列只是一个拥有800万人口的小国,但它却被称为“创新之国”,主要是因为政府对于高科技创新形成了一整套的有效机制,特别是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创新,通过政府投入带动社会资本投入,从而加快创新速度和科研成果转化。

葛均波认为,要鼓励科研创新,首要任务在于科研经费管理制度改革。“科研创新既要强调市场的力量,但并不意味着政府对于科技创新撒手不管。”建议改变科技经费归口管理权限,负责教育、卫生、科研的部门主要负责基础研究的经费管理,而国家对于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的创新技术研发的经费管理应由负责市场管理的部门如工信部、发改委等部门负责。

同时改革面向企业的科技经费的评审与考核机制,在审核企业创新项目时,适当减少技术专家的权重,增加对于市场趋势和竞争态势较为熟悉的来自于资本市场的专家比例,优化评审和考核机制。

“国内外已有大量实例证明,各行业技术的源头创新往往不是由大企业作出的,而是由大量的小微创业企业首先提出来的。”葛均波建议,加大对小微创新企业的扶持力度,特别是医疗、电子等高科技领域的初创小微企业往往投入大,风险高,天使投资回报率低,民间资本往往望而却步。这些领域恰恰是政府应该大力扶持的。


编辑:孙莉姗

关键词:两会 全国政协委员葛均波 科研经费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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