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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央娜姆:重点旅游城市设立“旅游警察”

2016年03月18日 14:09 | 作者:刘圆圆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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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东的‘天价大虾’到云南的‘低价团’以及‘游客大闹机场’,屡屡出现的旅游纠纷可看出,旅游目的地的服务层次、执法水平和当地人的文明程度,都影响着旅游业的发展。”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副主委多央娜姆表示,由于旅游业关联吃、住、行、游、购、娱多个行业,监管职能分散于30多个部门,直接关系10多个部门,部门间协调难度大,监管治理力度降低、主次不一,执法成本增加,执法效力弱化,工作中推诿扯皮、监管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发生。


多央娜姆

多央娜姆


为加快推进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和方法的变革,多央娜姆建议,在全国重点旅游城市设立“旅游警察”,提升监管执法效力。“旅游市场秩序的优劣决定了旅游业发展的走向。”她认为,打造与世界旅游强国相适应的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体系已刻不容缓。“国外‘旅游警察’的设立和实施,为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的成熟经验。”比如在泰国、俄罗斯、希腊、阿联酋、韩国等国家,从小到问路、物品遗失,大到被敲诈勒索、旅游意外事故,“旅游警察”都会及时介入,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2015年云南省、三亚市试点设立“旅游警察”,取得较好效果,“试点的成功,说明‘旅游警察’综合执法模式符合当前我国旅游业发展需要,对于优化旅游市场环境、提升我国旅游业整体形象大有裨益。”


为此,多央娜姆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优化旅游管理机制,推动旅游管理体制改革。“首先在全国乃至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旅游城市,如最佳旅游城市、具有代表性的优秀旅游城市建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制,设立旅游警察支队,推进旅游市场监管执法的改革创新,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实施。”她解释,“旅游警察”的职责应包括,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治安环境;统一指导各景区(酒店)警务室开展日常巡逻防范、秩序维护、服务游客等工作;负责办理社会影响重大、涉及侵害旅游活动参与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联合旅游、工商、交通等职能部门开展旅游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案件。


同时,通过加强与其他旅游市场服务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协调,建立健全快速高效的“多部门联勤联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的无缝衔接”,提高监督执法的效率,更好更快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多央娜姆 全国政协委员 重点旅游城市 旅游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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