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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过期药物,“护士过失”只是其中一环

2016年03月24日 11:05 | 作者:郑山海 |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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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粗心、科室忽视,医院的职能部门呢?同时,建议各药厂把有效期标识做得醒目一些。

近日,有报道称,有24名患儿在河南林州市中医院住院治疗期间被注射了过期的氯化钠注射液。对此,院方承认过失并愿承担责任。

“非法疫苗”的问题还未结束,又一起事关药品管理安全的事件被曝光,如同一个感冒未愈的患者,再次遭受病毒的侵害,带给人们的冲击可想而知。

到目前为止,当事医院的态度是真诚的,涉事护士长被停薪免职,4名责任护士也被停薪停职并接受调查。同时,医院领导也对媒体公开表态“孩子出了问题,医院永久负责”。这种直面过失、勇于担责的态度,值得肯定。

但是,问题显然不能就此结束。一家公立的县级医院,本应拥有完善的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怎么会发生如此低级的失误呢?

编辑:刘文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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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河南注射过期药物 “非法疫苗” 过期药物注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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