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新疆野骆驼保护有了法律保障

2016年03月27日 17:43 | 作者:李晓玲 | 来源:新华社
分享到: 

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27日电(记者李晓玲)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26日聘请一家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以公益的形式为野骆驼保护工作者和志愿者们提供法律保障。

为了提高野骆驼保护的效益和质量,让野骆驼保护协会与野生动植物保护者、志愿者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野生动物保护事业中去,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自26日起开始担任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独家公益法律顾问。自此,野骆驼保护协会的文学作品著作权,考察组织活动成果知识产权,有关人员对外交往名誉权,捐赠物资使用知情权等,有了坚实的法律后援保障。

据了解,野骆驼是国际极度濒危物种,已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发表的红皮书中被列为濒危物种。

新疆野骆驼保护协会成立于2013年,是由野生动植物保护者、科研教育工作者、专家顾问、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者、野生动物爱好者等自发组成的生态保护公益性组织。会长王新艾说,随着野骆驼保护工作地不断推进,各种纠纷和案件将不可避免。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关勇表示,将以公益的形式长期为野骆驼保护工作者和志愿者们提供坚实的法律后援保障。(完)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新疆野骆驼保护 法律保障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