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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政协协商民主工作亮点凸显

聚合智慧力量增强履职合力

2016年03月28日 08:56 | 作者:朱文平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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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机制不断完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中共青海省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战略部署,青海省政协去年努力构建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专题议政性常委会议和专题协商会为重点,双月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为常态的政协协商格局,协商机制不断完善。

青海省党政领导参加省政协的重要协商活动,面对面听取委员意见建议已成常态。2015年,省政协先后两次与省政府联合召开专题协商会。省长和在宁的各位副省长悉数到会,高层对话,直面问题。省委书记骆惠宁专门为此作出批示,认为“专题协商会是个有益探索”。

从2014年起,省政协在抓好常委会专题协商的基础上,建立了“双月协商座谈会”制度。双月协商座谈会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对口协商于一身,议题具体、讨论深入、成果丰富,已成为政协协商民主经常性平台和重要品牌。为进一步促进其制度化、规范化,去年8月,省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办法》。

近年来,省政协积极开展立法协商的探索实践,搭建立法协商平台,建立立法协商制度。省政协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先后与省人大法制委、省政府法制办签订了立法协商工作备忘录。去年11月,省政协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民主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实施意见》,明确政协参与地方立法协商的内容、形式和保障措施。至此,省政协民主参与省人大、省政府层面的地方立法协商有了制度保证。

为进一步夯实协商制度基石,今年1月,青海省政协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政协青海省委员会委员履职守则》,为规范委员履职划定了“硬杠杠”,进一步激发了政协组织的活力,增强了履行职能的整体合力。

编辑:薛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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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青海省政协 协商民主工作 履职 青海省政协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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