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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救常识缺乏频酿悲剧 政府应完善立法支持施救

2016年04月05日 15:45 |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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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拉松跑者:跑友曾心脏骤停

  丁丁runner(跑步爱好者,媒体从业者,于2015年获得AHA急救证书):2015年11月8日,在上海国际马拉松赛场上,有位跑者突然倒地,心脏骤停。非常幸运的是,身边恰好有学过急救的人,还有赛事的急救志愿者,马上展开急救,医生也及时赶到,这位跑者最终获救。

  当时在回京的高铁上,我一直在想,如果我在现场,断然是不敢出手的。一是不懂得怎么救,二是我自己说不定会吓个半死。回来之后,我就去参加了急救培训,学习了Heartsaver课程和第一反应人课程,也考取了相应的急救证书。

  我觉得急救知识,应该是现代社会人必须拥有的技能,跟开车一样;第二,如今马拉松赛事井喷,仅2015年就有5例猝死案例。跑步的人太多,必须学习急救,以便在关键时刻能救别人;第三,作为一名媒体人,只有学了急救,才懂得如何去写对、写好科普文章,号召更多的人去学急救,让我们的环境越来越安全。环境越安全,我也更安全。

  当然,拿到证书后,我还没有机会参与到实际急救,我很希望永远不会遇到,大家都平平安安的。需要说明的是,持证人员并没有绝对的义务去施救。自己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决定,是否有必要出手相救。

  妈妈群体和“怕死的有钱人”

  张元春(急救培训师):我总结目前主动来学急救的,主要是两种类型的人。

  一是“有钱人怕死”,他们往往是即将要去参加有一定危险性的户外活动,比如去偏远地区徒步。虽然之前相关意识比较薄弱,但因为有了需求,活动的组织者也会要求参与者学习急救技巧,他们才愿意来学习。

  另一类是妈妈群体,以30岁至35岁的全职妈妈为主。因为有了孩子,妈妈们开始考虑家人孩子的安全,就会意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所以有了学习的主动性。

  不管是哪一类人,即便他们之前对急救不了解,可以肯定地说,绝大多数人在学习之后,都会认同急救知识的重要性。但是必须承认,我们的老百姓,对急救的意识与观念,与国外还是有一定差距。急救技能需要反复学习、训练,像开车一样,不练就生疏了。心肺复苏也经常有新的理念,需要重新学习。但如果反复学,就可能牵扯到再交钱,绝大多数国人接受不了,觉得学一次就够了,就懂了。这还需要有一个认识的过程。

  【政府责任】

  完善的立法

  能促进更多的人

  敢于施救

  陆乐(美国心脏协会AHA急救导师):在推广急救培训的过程中,普遍的侥幸心理是最大的难点。国内外的权威数据都证明了心脏骤停的致死人数远远大于交通事故,而4分钟的黄金抢救窗口时间,只有身边的人才来得及救你。

  我建议每个家庭都要有2个人,每个企业都要有10%的员工,花一天来掌握科学的急救技能。如果你在德国考驾照,要接受8小时的急救培训并考核通过才可以去上驾校,这个是一个公民的素质教育。

  许东元(中央国家机关户外健身运动协会急救团领队):急救培训,目前受到越来越多人的重视和欢迎。但是从宏观上看,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并愿意学习的人还是太少。

  如果我国在这方面有完善的立法,肯定能促进更多的人在需要的时候敢于施救,免除“后顾之忧”。

  张元春:公众急救知识无法普及,除了公众意识外,我觉得更重要的是政府没有起到足够的引导作用。例如国外对于企业员工持(急救)证的比例有一定的要求,并且要求持证者进行年检、复训;对于公共设施建筑,有明确的标准,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AED,数量不够就不能交付使用。但我们的公共建筑中,一没有AED,二没有人会用AED,这方面,政府应该负起责任来。

  在国外有法律规定,紧急情况下施救者不承担未救助成功的后果和责任,在我国目前深圳和杭州也有类似的地方法规。法律层面要保护施救者,国外有“好人法”,在急救情境中,只要秉持善良意愿,有急救资质,参与到急救过程中,即便急救失败,不能向施救者追责,由保险承担,政府兜底。这样施救者就没有顾虑。可我国由于之前的一些事件,造成老百姓已经有了恐惧感,自然就很难推行。

  主笔 吴楠 插图 宋溪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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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急救常识缺乏 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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