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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一贪官被羁押仍猖狂:绝食要挟扑上咬人

2016年04月07日 11:28 |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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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贪占挪用公款,他很猛

  一个农村娃,如今成了一个乡镇的“一把手”,真可谓鱼跃龙门。但周辉没有沾沾自喜,而是依然严谨行事,兢兢业业。经过一段时间的艰苦付出,经上级有关组织批准,吉也克乡撤乡设镇,周辉改任镇党委书记,俨然成为塔城地区乡镇发展的一面旗帜。

  摊子大了,权势大了,身边接触的人也不一样了,周辉开始不安分起来。

  所谓“上面千根线,下面一根针”,这根针指的就是最基层的乡镇一级。在吉也克,乡镇政府自身事务及一班人的开支每年都在上百万,可政府本身并没有多少收入,而自己的日常开销和应酬渐渐增多,总觉得钱不够用的周辉打起了项目资金的歪主意。说白了,他就是钻国家近年来各种惠农政策项目多的空子,以瞒天过海的方式把钱转入单位私设的小金库,或者装进自己口袋里,以达到个人挥霍的目的。

  2012年初,在周辉的周密安排下,吉也克镇申报了每亩600元共3000亩的低产田改造项目,以解决农田滴灌、田间道路等问题。实际上,这个项目在2006年已经落实,当时由县水利局、县农业开发办公室联合实施。但是,周辉依然要将此事做得天衣无缝。他通过运作,让新疆某塑业公司中标了这180万元的项目,后通过所谓的项目负责人将工程款套取,将扣除税款和管理费后余款中的115万元转入单位小金库,剩下50万元存入指定人的银行卡,此卡其一直持有使用。

  2011年3月,吉也克镇申报的乡村道路建设项目下达了,资金额为150万元。周辉又是一番运作,安排新疆某路桥公司中标。2012年11月,裕民县财政局给路桥公司支付工程款96万元,路桥公司扣除税费后将90万元转给周辉的固定关系人徐某,徐某又扣除费用后将82万余元转入周辉控制的吉也克镇政府小金库。2014年7月,裕民县财政局将工程余款支付给路桥公司,一番转账后,23.8万元进入孙某的农行卡,此卡也由周辉持有并使用。

  2014年7月,吉也克镇作为塔城地区“十大特色乡镇”,周辉以加强特色乡镇建设为由,用已经竣工并资金已结算完毕的工程向裕民县政府申请经费278万元。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该县财经领导小组决定拨付278万元,由县财政局从项目整合资金中拨付,扣除税款后共有资金258.5万元进入周辉指定的镇规划所所长邵士瑞(另案处理)的存折中,再由镇政府办公室主任王新成(另案处理)将此款分别转入刘某、王某、闫某等人的银行卡中,这些卡全部由周辉占有并任意使用。

  2014年4月,周辉借用孙某的银行卡,王新成根据他的指示从镇小金库里向该卡转入50万元。5月2日,周辉在乌鲁木齐市一家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刷卡27.38万元购买了大众CC轿车一辆,并将该车落户于自己名下;扣除后来的几次消费,同年11月,他分5笔将卡内余额20.7万元转至由自己保管的其岳母的银行卡里。

  2013年11月初,周辉的二哥周平为注册一家投资公司,向周辉借款。同月22日,周辉安排王新成、副镇长赵坤(另案处理)分别从不同的小金库向周平指定的银行卡汇入212.5万元、17.5万元,合计230万元。后来,周平通过网上银行将此款转入自己卡中。至周辉案发,此款仍未追回。

  正是一次次顺利得手,让周辉的欲望越来越大。塔城地区中级法院审理查明:周辉在担任吉也克镇党委书记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套取国家各类项目资金、财政拨款,截留农民自筹资金、承包费等,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开发票、重复报账、虚列工程款等手段贪污公款807万余元;同时,他又将277万元公款借给自己的亲属使用,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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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贪官被羁押仍猖狂 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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