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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名单公布近一年 归案嫌犯近半数涉嫌贪污罪

2016年04月13日 09:19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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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追击”

徐 骏作(新华社发)

  到今年4月22日,中国集中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将满1年。近1年来,“红通”嫌犯的追逃追赃情况进展如何,已经归案的“红通”嫌犯有何特点,中国在反腐国际合作方面有何新进展,对此,本报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4月6日,在多方压力和政策感召下,潜逃加拿大的“百名红通人员” 第85号巴连孝回国投案自首。这是自公布“百名红通人员”名单后,归案的第26人。

  此外,截至去年11月底,“天网”行动共从68个国家和地区追回863人,其中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196人,首次实现追回人数超过新增外逃人数。

  业内人士指出,当前,中国追逃追赃的力度逐步加大、方式不断创新,一张追捕外逃腐败分子的天网正在形成。中国在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战场上,正显示出铁腕重拳的行动力。

  1归案嫌犯近半数涉嫌贪污罪

  2015年4月2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这些人也被称为“百名红通人员”。截至目前,“百名红通”嫌犯归案已超1/4。

  第一个归案的是戴学民。2015年4月23日,上海市传来消息,发现一名持外国护照男子与百名“红通”名单中位列第九十位的戴学民高度重合。

  经过充分侦查,2015年4月25日上午11时,在公安部指挥下,上海、江苏、安徽等省市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安徽省一个公寓楼内将戴学民抓获。此时,是公布“百名红通”名单的第四天,戴学民也因此被称为“触网第一人”。

  戴学民,原为中国经济开发信托投资公司上海营业部总经理,涉嫌贪污1100万元,于2001年8月潜逃出境。

  戴学民的落网,拉开了中国追捕“百名红通人员”的序幕。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资料显示,目前已归案的26名“红通”嫌犯中,有多人像戴学民这样曾任单位“一把手”,比如2015年7月25日落网的江苏中淮建设集团原董事长钱增德。

  此外,还有一些任职于关键财务岗位的职工,也利用职务之便,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给国家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曾任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出纳员的张清曌,与该支队案件审理科原科长付耀波勾结,涉嫌于2008至2014年间,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2996万元,2014年9月一起潜逃出境。2016年2月6日,两人在加勒比海岛国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简称“圣格”)被抓获回国。

  目前落网的“红通”嫌犯,从涉嫌罪名来看,有12人涉嫌贪污罪,约占总数的46%。此外,还有多人涉嫌挪用公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贿行贿、集资诈骗、洗钱等。

  据统计,在这26名落网的“红通”嫌犯中,有9名曾逃亡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有6名曾逃亡加拿大,4名曾逃亡美国,另有一些将加纳、几内亚比绍、秘鲁等非洲及南美洲国家选为逃亡地点。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对本报表示,据他观察,落网的“红通”嫌犯有相当一部分是从美、加两国遣返归案,而在此前的“猎狐行动”中,遣返国主要是中国周边国家。“这说明我们的反腐败追逃追赃得到了一些欧美发达国家的认可、配合和支持。这些国家的法制比较严密,能从这些国家取得成功,意味着我们的法律水平在不断提高。”黄风表示。

  此外,黄风还指出,不少落网“红通”嫌犯外逃时间比较长,典型代表有杨进军和黄玉荣,分别外逃了14年、13年。“多年没有解决的案件得到了解决,说明我们密集的追逃行动,正在不断挤压在逃嫌犯的境外生存空间。”

  2归案嫌犯近半数属劝返

  与戴学民被缉捕归案不同,第63号“红通”嫌犯张丽萍则是在逃亡17年后,经中国外交部、公安部与驻秘鲁使馆的全力配合,于2016年3月27日被成功劝返回国自首。她是第25名到案的“百名红通人员”,这意味着,“红通”嫌犯归案人数达到1/4。

  细数26名“红通”嫌犯的归案途径,可以发现,除强制缉捕押解和意外死亡之外,遣返回国和劝返自首也是追逃的重要方式。

  据统计,目前已归案的26名“红通”嫌犯中,被缉捕的有5人,死亡2人,劝返12人,遣返7人。截至巴连孝归案,2016年落网的8名“红通”嫌犯中,有5人都是在各方努力及政策感召下,被劝返自首的。

  据悉,很多外逃人员在出逃前都会拟定详细周密的计划,变换身份,在多国流窜。北京市追逃办对挂牌督办的案例逐一分析后认为,外逃职务犯罪人员文化素质较高,工作经历丰富,出逃前早有准备、有预案,加之一些人出逃时间长,熟悉海外情况,这些都增加了追逃追赃的难度。

  为此,追逃办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他们对许多重点案件“逐案过堂”,并统一下发外逃人员信息表,要求各责任单位动态掌握外逃人员信息,随时报告案件进展,在时机成熟时采取果断措施。

  被称为“亿元股长”的2号“红通”嫌犯李华波,就是由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督办,并成功追回的典型案例。

  与大多外逃官员不同,李华波并非“不告而别”。出逃前,李华波通过留信和电话的方式,告知相关人员,自己通过内外勾结、私刻公章等手段,“从财政局资金账户上弄了很多钱”,并已弃职携家眷出逃。

  李华波的气焰和贪婪引起巨大反响。随后,在中央纪委指导下,江西省成立案件协调小组和专案组,短期内查清了李华波伙同他人鲸吞9400万元财政资金的犯罪事实,并将其跨境转移赃款和伪造移民申请资料的有关证据陆续提交给新加坡方面。

  之后,多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8次赴新加坡进行磋商。经过不懈努力,中新两国在没有缔结引渡条约的情况下积极开展司法执法合作。中方向新方提出司法协助请求,提供有力证据,由新方冻结了李华波涉案资产,对李实行了逮捕、起诉,以“不诚实接受偷窃财产罪”判处其15个月有期徒刑,并在李华波出狱当天将其遣返回国。

  李华波案件是中新双方依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践行《北京反腐败宣言》开展追逃追赃合作的成功案例,也是中国检察机关侦查人员在境外刑事法庭出庭作证、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追缴潜逃境外腐败分子涉案赃款的第一起案例。

  网友@萌萌剑客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留言表示:“事实证明,那些腐败分子避罪海外、逍遥法外的企图只不过是一枕黄粱。李华波被遣返回国的这个结局,自他将罪恶之手伸向民脂民膏的那一刻起就已注定。”

编辑:玄燕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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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红通 追逃 贪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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