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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专家:大陆对在肯尼亚的台籍嫌犯有管辖权

2016年04月16日 09:16 | 作者:高杨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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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对在肯尼亚的台籍嫌犯有管辖权

——访台湾知名大律师、台当局“国策顾问”许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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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文彬(资料图)

肯尼亚45名台湾人涉电信诈欺案,遭遣送大陆,引发议论,曾代表台湾方面参与处理1994年发生在大陆的“千岛湖事件”的台湾知名大律师,连任李登辉、陈水扁、马英九三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国策顾问”的许文彬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台湾嫌犯被遣送大陆,在管辖权上没有不妥。

许文彬表示,由于本案因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地分别在肯尼亚和中国大陆,因此台湾方面就管辖权指责大陆没有道理,“而且台湾人在境外涉犯诈骗罪,不能拿台湾的‘法律’来衡量,其犯罪并不适用台湾的‘刑法’。”

许文彬说,虽然外界有呼吁台湾人犯罪,应送回台湾,交由台湾法律审判,但应该就法论法,不要流于情绪化,若台湾人真有犯罪行为,就应受处罚,不能因本案而混淆价值观。

许文彬表示,根据台湾的“刑法”第4条规定,犯罪行为地、结果地分别在肯尼亚、中国大陆,所以即便根据台湾“刑法”,台湾司法机关也无管辖权。

而且,根据台湾“刑法”第5条规定,台湾人境外涉犯10罪,适用“刑法”处罚,但这10罪并未包括诈骗犯罪,且诈骗犯罪也不是法定本“刑法”规定的3年以下之罪,其不属于境外犯罪追诉范围。

许文彬作为台湾法律界知名人士,也是知名反“台独”爱国人士,其多次应大陆司法部门邀参加两岸法律研讨工作。其对大陆法律有着很深的了解。在谈到本次台湾嫌犯诈骗案时,他认为,台湾人不愿在大陆受审,应是担心大陆方面在司法侦审程序上出现刑讯逼供等情形,“但我觉得大陆方面会秉公办理,而且大陆这几年积极的司法改革,多手段防止发生严刑逼供的行为发生。”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3年前在记者会上,就公开指出以台湾的苏建和三死囚冤案为借鉴,平反过去的冤假错案。所以我希望台湾岛内要相信大陆在处理这件案件上的公正性,我们应该对大陆司法制度有信心。”许文彬最后呼吁岛内社会不要“逢中必反”。

(高杨)

编辑:巩盼东

关键词:大陆 肯尼亚台籍嫌犯 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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