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贵州探索省内跨区域生态补偿:水质超标上游掏钱

2016年04月16日 10:21 |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为自己的污染“埋单”,倒逼企业加强环境保护

黔南州福泉市环保局副局长欧阳雨说,生态补偿机制促使地方政府承担环保责任,加大水质保护力度。此外,清水江流域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创新了补偿资金解缴的方式,让企业为自己的污染“埋单”。

“谁污染谁付费、谁破坏谁补偿。”欧阳雨告诉记者,补偿金主要来源于福泉市造成水污染的企业,环保部门每月对重点企业上下游监测断面取样监测,监控各企业对河流造成的污染,从而确定企业应缴纳的补偿费。

瓮福集团及川恒公司磷石膏渣场的污染物渗漏,曾经是流域内水污染主要来源。“下暴雨时,磷石膏废水大量流入河中,水呈乳白色,一股刺鼻的酸腐味,鱼都翻起了白肚皮。”福泉市凤山镇金凤村党支部副书记张永江回忆起6年前的情景,仍然心有余悸。过去由于上游磷石膏渣场渗漏废水直接排放,水体中总磷浓度严重超标,牲畜饮水、灌溉用水都成了当地居民的心病。

欧阳雨介绍,2009年执行水污染生态补偿机制后,福泉市加强对各企业污染治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检查,确保治污项目按期进行。并对企业宣传该机制实施的目的、方案及内容,让企业认清环境形势,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对一些不作为的企业,福泉市重拳出击,依法予以处罚甚至关闭。

“生态补偿机制倒逼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瓮福集团安全环保部经理何庭云表示,解决不了环保问题的企业终将走向消亡。瓮福投入2.5亿元,完成了磷石膏渣场防渗、磷石膏废水回用管线建设、厂区防渗等项目的建设,每年进入清水江的总磷减少了约2450吨。

当初村民说的“连牛都不愿意下水”的江水,如今变得清澈,牲畜饮水、农业灌溉等问题得以解决。贵州省环保厅提供的数据显示,清水江流域实施生态补偿6年来,黔南州、黔东南州污染物排放大幅削减,兴仁桥断面持续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白市出境断面总磷和氟化物浓度全面达标。

法律规范不完善、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尚待解决

姜平说,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生态补偿对于跨流域治理和河流水质改善效果明显。但生态补偿机制还存在法律规范不完善、补偿范围窄、补偿标准偏低、相关政策缺乏稳定性等问题。

“污染治理最重要的是资金,补偿资金标准偏低,应提高补偿标准。”武青枫介绍,2014年贵阳共补偿给安顺3800多万元,实际到达安顺资金3100万元。而光平坝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年就投入了4700多万元。

武青枫说,如果缺乏资金保障,已经建好的垃圾收运站、污水处理站的后期运行费用,也是一个难题。“希望生态补偿机制能更加完善,让资金分配更加合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可持续地开展下去。”

作为目前缴纳补偿金一方的福泉市,也面临着自己的难题。“配套政策法规不健全,制度保障措施强度不够,不能有效推进生态补偿这项工作。”欧阳雨说,省财政厅征缴水污染补偿的主体为州、市财政,而不是直接面向企业,征缴不是行政强制性收费,其机制又无配套的强制措施及法律支撑,水污染补偿金的征缴存在困难。

姜平表示,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不断在实践中完善,贵州省环保厅将会同省财政厅、水利厅探讨整合现有相关补助资金,集中转移支付,科学分配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效益,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贵州将在南盘江等其他主要河流推进生态补偿,还将积极协调长江一级支流赤水河上下游的云南、四川省,申请跨省域的国家生态补偿试点。

编辑:巩盼东

01 02

关键词:跨区域生态补偿 水质超标上游掏钱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