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 要闻

中纪委释疑: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置涉案款物?

2016年04月17日 09:47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分享到: 

【问题四: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处理违纪所得的涉案款物?】

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违纪所得需要“循规蹈矩”和“量体裁衣”。

“循”和“蹈”的规矩指的是:现行的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主要的依据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监察机关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财物办法》等等。

根据以上规定,纪检监察机关会“量体裁衣”对违纪所得采用三种方式处理:没收、追缴和责令退赔。

第一,没收。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回扣、酬金等,这些钱款应当是没收的。

比如,福建省莆田市公路局副局长张梅荣,为其儿子在一天内分别于中午和晚上各举办一场婚宴,收受30名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张梅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没收违纪所得。

第二,追缴。追缴的对象包括违反规定占有的公共财产,或者是应当交公而没有交公的礼品等。

比如,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福宝镇福田村党支部书记杨正才等人,以误工补助、交通费、接待费等名义,套取村集体资金2.2万元予以私分。合江县纪委给予杨正才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参与人杨慈彬、袁莉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第三,责令退赔。责令退赔针对的是违反规定挥霍浪费国有资产,例如违反“八项规定”公款吃喝、旅游,此外还有违反规定乱罚款、乱收费获得的财物等。

比如,国务院扶贫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欧青平2014年至2015年先后3次违规组织、参加公款宴请活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应由个人承担的宴请费用。

【问题五:违纪所得的涉案财物最终都去了哪里?】

用上述三种方式处理过的违纪所得的涉案财物,还有“最后一公里”需要到达:

● 没收的应当是一律上缴国库。

● 对于追缴或责令退赔的款物,依法不应当退回、退赔,或者是因为客观原因不能退回、退赔的,也应当上缴国库。

对于这些上缴国库的财物,如果是钱款的话,就由纪检监察机关直接上缴国库;如果是物品,就要由相关的部门通过拍卖等方式,变现以后把变价款上缴国库。

比如,2013年,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违规购买使用公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车辆予以收缴拍卖。

【问题六: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涉案款物有什么规矩?】

为了规范纪检监察机关暂扣、保管和处置涉案款物工作,中央纪委出台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查办案件涉案款物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又针对中央纪委的自办案件也出台了相关的涉案款物管理规定,另外还有其他的相关规章制度,都对涉案款物的暂扣、保管以及处置监管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案款物的工作,有多个部门参与,这些部门是各自分工、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在每一个环节上都非常严密谨慎,由案件审理室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纪检监察室协同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具体办理,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全过程的监督检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马冬)

编辑:巩盼东

01 02

关键词:纪检监察机关 如何处置涉案款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