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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6年04月27日 15:55 |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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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认真对照巡视反馈意见,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关于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增强党组成员管党治党的思想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思想理论武装。印发《教育部直属机关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组织编写《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教育论述学习读本》。完善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设,研究制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文件。印发2016年党建工作要点,召开教育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全面系统部署全年党建工作。会同中组部制定加强中小学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促进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高校党委书记、直属机关党组织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行政主要负责人党政同责,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把管党治党的压力传导到位。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均制定了本单位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把党建工作落细落实到每个党支部、每名党员。

  2.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2016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1月,举办为期3天的全体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举办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专题培训班,开始举办“两项党内法规”集中轮训,分4期全员轮训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第一期班已于3月23日开班,部领导到会开班动员并作报告。建立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各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已梳理本单位“三重一大”事项,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并制订实施细则和目录清单。起草完成高校校院两级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意见。加强对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教育管理监督,印发《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要求机关各司局、直属单位和直属高校利用年度考核结果反馈,开展针对性谈话。制订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和政策文件。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注重抓早抓小。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函询回复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机制,核查函询回复的真实性,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函询回复情况,经核实后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公开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改革。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针对巡视反馈的权力寻租突出问题,在已有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基础上,再次查找风险点,完善防控举措,落实防控责任。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召开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召开部分地方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负责人专题座谈会,对高校党的领导管理体制重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定期向党组述责述廉制度。提高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党建的水平。计划于5月会同中组部开展高校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6月开展高校院系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落实好高校纪委监督责任,要求直属高校纪委书记每年向驻部纪检组报告学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情况。逐步推进直属高校在二级单位设立纪委,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结合直属高校实际,研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强化“一案双查”和责任追究。在部属高校和直属单位全面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4.加强党对民办高校的领导。制订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相关文件,同时配套起草民办学校分类登记、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等相关文件,对民办高校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5.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把政治巡视要求落到实处。突出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巡视,紧扣“六项纪律”,注重从业务工作中发现政治问题,深入查找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突出问题。印发《中共教育部党组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巡视力度和频次,对部分已巡视过的单位开展巡视回访检查,体现巡视监督的韧性和严肃性。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教育部 巡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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