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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市政协专题协商农家乐管理

莫让农家乐变成农家怨

2016年05月05日 10:10 | 作者:雷蕾 任高飞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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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家乐应该如何管理?即将出台的《烟台市农家乐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又有哪些不足?4月21日,在山东省烟台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来自市法制办、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和市物价局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与委员、专家学者、农家乐经营者代表共聚一堂,探讨农家乐管理。

“发展农家乐,对于农民致富是个好事。如果缺乏有效管理,一旦发生负面事件,农家乐就有可能变成‘农家怨’‘农家恨’。”市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主任李胜学开门见山道出了加强农家乐管理的重要性。

“对农家乐进行星级评定有利于规范乡村旅游业市场,我认为应该作为一项重点内容,而《办法》却仅仅将其作为一个小章节进行简略规定,这样达不到行业规范管理的目的。”曲雯常委提出。

农家乐在蓬勃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恶性竞争、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破解?与会人员认为,有关职能部门既要“管理”,更应“引导”。

在山东工商学院副教授李玉新看来,农家乐管理,最大的难点是价格和食品安全问题,价高了宰客,价低了涉嫌恶性竞争,食品安全也亟待保障。李玉新说,“在全域旅游发展背景下,用创新、协同、绿色、共享的管理理念引领农家乐发展,才能使经营者在最小的生态成本和资金成本上获得更多效益。”

鲁东大学地理与规划学院教授李世泰说,“农家乐真正的灵魂是它的主人,农家乐主人的素质直接影响农家乐的发展,应该加强对农家乐经营者的教育或培训。”

两位教授的观点得到了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农家乐经营者代表孙兴灿和郑延景异口同声地说:“我们很期望政府部门能够多组织讲座培训、考察学习等活动。”

大家的建言得到了政府部门的积极回应。市旅游局孙英林副局长表示很受感动,“今天的会,听了这么多宝贵意见建议,让我觉得‘乐在其中’,回去后我们抓紧改进完善,让《办法》尽早出台,真正起到为农家乐保驾护航的作用。”(雷蕾 任高飞)

编辑:秦云

关键词:烟台市 政协 农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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