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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政协建议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以现代农业联合体引领农业供给侧改革

2016年05月09日 10:58 | 作者:胡刚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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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坚持经营主体多元化发展,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业龙头企业。同时,更要提倡发展农民合作社,引导和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联合与重组,由专业社向综合社、联合社方向发展。”5月4日,辽宁省政协以“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为议题举行月度协商座谈会。委员们建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农业经营主体向综合、联合方向发展,是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途径之一。

委员们在调研中了解到,目前各地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遇到了一些问题。主要包括,农业经营主体多头管理,运营不规范;资金筹措难是最需突破的瓶颈;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难以满足生产需求等。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之一,就是要创新农业经营组织模式,鼓励农业经营组织模式多样化,激发农户探索新型农业经营组织模式的积极性。

陶承光委员认为,现代农业联合体将是引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与平台,要扶持和引导现代农业产业联合体发展。他建议,通过优化土地、劳动、资本以及管理、信息、技术等要素配置,提高农业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龙头企业通过专业合作社,将分散经营的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组织起来,使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等环节紧密联结成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

“要让优秀的农业企业迁移到农村的田间地头上设厂。如果我们能引导城市的涉农工商资本到农村去创业发展,带动农民打造直接面对市场的农业工商实体,就能实现农业产业化、机械化、现代化,也能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问题。”吴廷辉委员是一家涉农企业负责人,对农业经营主体问题有着最真切的认识。

吴廷辉委员建议,政府对农业资源做一个科学的立体规划,以农村乡镇为区块,以农业资源为产业布局,以工商实体为农村城镇化建设和城镇经济发展的依托,以当地民俗文化为城镇建设的特色,以保护农业生态和环保作为必要条件,把农村建设成一乡一业的特色农业小镇和特色旅游小镇。

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蓬勃发展,为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合作社在快速发展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在资金、人才上存在瓶颈,自我发展能力偏弱;一些合作社在经营中存在随意性,管理机制有待完善等。

为此,毕瑞阳委员建议,要进一步创新合作社发展模式,鼓励合作社联合和重组,逐步做大做强做专。合作社在完善自我服务功能、为社员提供优良服务的同时要积极探索,以当地主导产业和合作社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品牌为纽带、以产权结合为手段,积极引导同类合作社之间的合作、重组,不断深化合作社与加工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技术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间的联合和合作,建立合作社发展的长效机制。(记者胡刚)

编辑:薛鑫

关键词:辽宁省政协 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农业供给侧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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