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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搜救追偿第一例:黑竹沟要求假失联男子付搜救费

2016年05月26日 07:58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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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致歉/邹父致电景区 说了谢谢和抱歉

受到网友批评的,还有邹明家人的不辞而别。5月22日,在获悉邹明出现在拉萨后,之前极力主张搜救的家属转变态度,并于当晚连夜退房离开了黑竹沟。“他们扯了个幌子,说是到乐山市找相关部门反映我们搜救不力。”景区工作人员说。家属离开后,尚欠景区1万余元帐篷、睡袋租金及受损赔偿没有结清。家属雇请的搜救队负责人洛子沙尔也表示,知道邹明的动向后,家属并未通知他,也没喊停止搜救。

批评声中,邹明的父亲25日主动联系了景区。“上午11点左右,我接到了邹父的电话。”景区管委会主任郭云城说,邹父在电话中说了“谢谢”和“抱歉”,对救援人员的辛勤搜救表示了谢意,也对儿子的假“失联”和家人的不辞而别表示了歉意。邹父还解释说,得知邹明消息后,之所以没有第一时间通知景区和搜救队,是因为当时并不确定在拉萨的人就是邹明。

郭云城说,邹父的声音听起来很沉重,“我还安慰他,说人没事就好,平安、健康才是最重要,以后要多和儿子交流沟通。”邹父简单说了下找到邹明的过程,并称之前欠景区的费用他会尽快结清。交谈几分钟后,邹父一声叹息挂了电话。

25日中午12时许,洛子沙尔也给邹父打了电话。“我一直在等他给我打,结果还是我主动的。”沙尔说,因为搜救人员是他组织的,使用景区的帐篷、睡袋有损坏,他希望邹父结清欠账,“他说已经和郭主任通过电话了。”

景区开罚单/追偿6.3万搜救费 拒付将起诉

25日下午4时许,郭云城收到邹父短信,询问欠景区帐篷租金等的具体金额、景区银行账户信息,表示将尽快把钱打过来把账结了。“不是结账那么简单的事情了。”郭云城随即给邹父回了电话,表示景区拟对邹明进行处罚和追偿。他告诉邹父,根据相关规定,拟对邹明罚款1000元,邹父表示“该处罚的会接受”。但郭云城提出要求邹明承担景区垫付的6.3万元搜救费用时,“他一下就沉默了。”

和邹父通话后不久,景区开出的两份文书以邮寄方式寄出。其中,《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表示,邹明在未经管委会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未开发原始林区进行登山活动,且在风景区内乱扔废弃物,违反了《黑竹沟风景区保护条例》第16条、《四川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52条的规定,拟对邹明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同时寄出的《关于要求承担黑竹沟景区管委会搜救费用的通知》则表示,5月6日邹明让自己主动“失联”后,邹父报警并请求景区管委会进行搜救,从5月6日下午到5月21日搜救结束,景区管委会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共产生聘请民工、租用帐篷、搜救工作用车等费用6.3万元,“我们认为你应当承担这部分开支,希望你主动支付该笔费用,如拒绝支付或不作回应,将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之前粗略估计近10万元,后来详细算下来是6.3万余元。”郭云城解释说,其中人工费用约4.5万元,车辆费用约1.1万元,帐篷、睡袋、睡垫租金7000多元。

编辑:王沥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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