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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曝四大风险问题 试点近两年参与者寥寥

2016年06月07日 08:25 | 作者:赵丽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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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监会“以房养老”试点两年即将到期,然而,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近日在“上海论坛”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这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以房养老”作为养老保险的第三支柱,只是解决老年贫困化的一个可能选项,只能为少数人的补充养老锦上添花,不可能也不应该成为养老保险的主体。

  老百姓考虑房价上涨,抵押房产获得的养老金太低。保险公司担心房价走低,得不偿失,同时还面临无法实现房产价值的法律风险。

  目前只有保监会的一份部门规范性文件来规范“以房养老”市场,法律效力比较低,一旦出现纠纷,这个文件到底能不能为投保人提供保护,是未知数

  □ 本报记者   赵  丽

  □ 本报实习生 陈佳韵

  “以房养老”这一曾被称为破解养老难题的大招,却在实际推行过程中意外遇冷。

  2014年7月1日,我国开始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个城市试点“以房养老”。至今年6月30日,两年试点到期。

  最新的数据是这样的——上海保监局副局长李峰近日在“上海论坛”上透露,截至5月20日,全国参与“以房养老”共78人59户,办完所有流程的是47人38户。这一数字在60岁人口已达到2.16亿(截至2015年)的人口大国,可谓沧海一粟。

  早在今年年初,保监会召开座谈会,要求“以房养老”试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武汉进一步扩围。同时,也总结了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试点工作推进一年多以来,很多人对这种新的养老方式还不是很了解,存在一些疑虑,响应者寥寥。

  不仅是参保对象热情不高,另一端的保险公司对“以房养老”也并不热心。到目前为止,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保险公司中,仅有幸福人寿一家推出了相关产品。

  对于一个在海外已成熟,政府也力推的保险产品,为何参保对象和保险公司双方都不感兴趣?伦理道德风险、法律风险、政策风险以及市场风险,或许是答案的出口。

编辑:玄燕凤

关键词:以房养老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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