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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2016年07月25日 13:59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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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

——全国政协“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双周协商座谈会发言摘登

编者按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各地深入开展禁毒人民战争,全面落实综合治理措施,禁毒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要看到,我们面对的禁毒形势十分严峻,我国禁毒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抓好各项禁毒工作措施的落实,锲而不舍,常抓不懈,坚定不移打赢禁毒人民战争。7月21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专门就此问题协商座谈。现将有关发言摘登如下。

■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陈冀平:切实推进禁毒工作社会化

一、 要大力加强禁毒委办的建设,切实发挥其应有作用。根据《禁毒法》,县级以上政府都要成立禁毒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的禁毒工作,体现禁毒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的原则。2014年,党中央、国务院发表了《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员会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禁毒工作社会化格局,已经把机制体制问题说得非常清楚了。

禁毒委办成立后,做了大量工作,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从实际工作层面上看,还需要加以改进。建议禁毒委办加强对禁毒的对策研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源头治理、综合治理,还应把禁毒工作纳入到综治工作体系;加强禁毒委办履职保障的建设,充分发挥禁毒办作为禁毒委日常工作的应有作用,建议禁毒委办也要参与乡镇综治中心工作,通过综治中心工作做好禁毒的社会组织协调和社区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更好地防范毒品的蔓延。

二、 要科学配置禁毒专门机构的职能,发挥禁毒委成员单位的作用,培育和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禁毒工作。建议分离公安机关的非缉毒职能,让公安机关专司缉毒;实行戒毒一体化的管理,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负责戒毒管理。同时建议通过建立健全戒毒工作考评、责任追究、激励机制,强化部门职责,制定目标管理责任制,实现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激活禁毒成员单位分工配合,各尽其职,形成合力。

禁毒工作要树立社会问题由社会解决的思路,国家应该积极培育禁毒的社会组织,应当发挥禁毒社会组织的作用,希望中央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推出支持禁毒社会组织建设发展的意见,促进禁毒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编辑:刘小源

关键词:禁毒 工作 戒毒 社区 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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