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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科研经费放权点个赞

2016年08月02日 15:15 | 作者:肖应林 | 来源: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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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为科研报销找发票发愁吗?还要绞尽脑汁编写经费预算和方案吗?还要担心年底花不完钱不得已突击花钱吗?中办、国办近日联合印发文件,从经费比重、开支范围、科目设置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松绑+激励”的措施,升级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下放管理权限,允许部分“打酱油的钱买醋”,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造活力。(8月1日《长沙晚报》)

打酱油的钱能不能用来买醋?这对于老百姓不是难题,需要什么买什么,几元钱的事儿,价钱也差不多,这是很容易作出的选择。在科技研发领域,对于科研经费,是买“酱油”还是买“醋”,理应由科研团队根据科学研究的需要自主决定,只要不是拿去买与科研无关的奢侈品或者搞腐败活动,就不必干预过多过细。随着中办、国办联合文件的下发,有人产生了一些担心,比如,本该“买酱油”的钱会不会买多了“醋”?或者换句话直白地说,会不会出现某些科研团队假借科研之名、而行诸如海外旅游之类的事实?这种担心并非多余。但新政策并不容忍科研腐败的发生,一旦出现以科研经费买LV的情况,党纪和国法挺在前面呢。

应该承认,现行的对于科研的管理体制、机制,我们还一直比照对行政部门的管理办法。这显然是个需要改变的状况。早在数年前,《人民日报》曾以此提问:打醋的钱不能打酱油?文中提出的事实很明确——以农业科研为例,课题的完成周期一般为3到5年,也就是说,在申报课题时必须对科研经费未来3到5年的使用有一个明细。问题是,一个科研课题,能不能成功还是另外一说,如果一个课题主持人不能潜心于科研,老是必须面对和处理诸如预算使用、人员经费支出等杂七杂八的事情,试想,这样的科研结果,只怕会有些糟糕。正如文章所问——三五年前申报课题时预设的经费使用明细,跟实际情况往往有很大差别。而且,科学研究是探索未知事物的过程,让人在立项时准确说明未来3至5年的事情,实在勉为其难。

任何改革,都是奔着解决问题的方向而去。为此,尤其应记得和领悟在今年5月30日隆重召开的全国“科技三会”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尊重科学研究灵感瞬间性、方式随意性、路径不确定性”“不要以出成果的名义干涉科学家的研究,不要用死板的制度约束科学家的研究活动”“不能用管理行政人员的办法来管理教学科研人员”。

科学研究,不同于行政命令下的各种事件处理。因而,对于这次大会的召开,人们赞誉为科技创新的“又一个春天”来临。从这个角度说,“让买酱油的钱也可以买醋”新政的出台,符合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规律,值得点赞。当然,加强科研经费使用监管,同样不可懈怠。从财政部、科技部、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四部门有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的内容来看,我们充满期待。(肖应林)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科研经费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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