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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没用到位”也是一种失职

2016年08月10日 10:41 | 作者:范佳富 |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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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京报8月4日报道,审计署公告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182个问题,涉及44.52亿元财政资金“没用到位”,其中,27.05亿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或清理盘活。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财政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违规挪用、拆借。而“没用到位”,便是审计署对这些审计出的财政资金的定性。

财政资金一头连着中央政策,一头系着公共项目百姓生计,各地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

然而在现实中,除去因外在不可抗力或客观条件还未具备、未能将财政资金用到位的情况外,有的地方和部门对财政资金的管理运营模式陈旧,“未及时统筹使用或清理盘活”等人为因素,致使已拨付财政资金“没用到位”。如一边是重大基建工程、民生项目因资金“吃紧”迟迟无法竣工,一边是部分单位财政资金被挪用或趴在账上“睡大觉”,让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大打折扣。

“没用到位”有多种原因。如一些单位揣着“先把钱弄到手再说”的心态,打着各种“旗号”要钱,弄到的财政资金,有部分躺在账上,有部分甚至沦为某些部门的“小金库”或“隐形福利”。还有的领导干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将难出政绩的项目资金如扶贫工程、公租房项目的专项使用资金,挪用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工程上。如此种种,不仅延滞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还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规划。

如何避免财政资金“没用到位”?一方面,要科学编制预算,对每笔财政资金做到事前把控、事中追踪,事后审核。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为了骗取国家财政资金,往往不择手段,审计监督等相关部门就要对申请拨付的专项资金全方位监管,知晓其来龙去脉,并用“效果导向”倒逼地方政府确保财政资金用到位。

另一方面,要完善问责机制,加大处罚力度。监管部门不仅要依规将沉淀2年以上的财政资金及时审计收回,还要对违规申请使用财政资金、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进行问责。同时,防止少数地方政府年中和年末突击花钱,彻底扭转有的部门视财政资金为“唐僧肉”的错误观念。

说到底,财政资金“没用到位”也是一种失职。相关部门亟须加大整治力度,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好,减少浪费,增加效益。(范佳富)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财政资金 没用到位 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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