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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网络直播乱象:老毛病没改好 新问题又来了

2016年08月12日 08:05 |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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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让直播在短时期内爆发的原因之一便是“人人都能当主播”。在熊猫TV首席运营官张菊元看来,“变化无处不在”是互联网的一条规则,用户发现,通过直播,能让个人的存在感和成就感比微博微信时代更加凸显,也能更好地满足人性中的窥私欲,那么他们自然会更加热烈地追捧这种形式。

也就是说,打游戏的、住旅店的、喝咖啡的、教室里自习的,甚至是街边驻足的,只要摄像头的管理者愿意,都有可能把实时的视频分享到各大直播网站上。

但是,有这样一个问题——真的没有人在意“被直播者”的意愿吗?

此次空姐被直播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其中最大问题就在于被直播空姐的完全不知情。

被直播的空姐李丽(化名)下班后在首都机场附近通过某打车软件发出订单,某网络直播平台的主播孔某驾车接单。李丽上车后,孔某以后座放有物品为由要求李丽坐在副驾驶座。在行程中,孔某引导李丽聊个人感情生活及公司工作情况。在此过程中,孔某并未告知李丽正在做直播。因为孔某用东西把手机盖起来,李丽也一直没发现。抵达目的地,李丽看到孔某摆弄手机并发现他正在直播,便召集多名女性好友与孔某理论。

事后,孔某向媒体表示,他在接单后会将手机摆放在挡风玻璃中部位置,通过平台手机客户端进行直播。他承认直播时未告知乘客,但否认对乘客进行言语骚扰,并强调未偷拍乘客隐私部位,直播内容均为与乘客正常聊天,“说的话都是为了节目效果,为了搞笑。我说的话比较多,不存在任何变态行为”。当晚,孔某直播与李丽对话时,直播间内观众达到18万左右,“平常一般有3万左右观众”。

针对这样的行为,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认为,这已经构成侵权。

“空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偷拍,并且‘被直播’,首先便是隐私权被侵犯。网约车司机在没有告知空姐的前提下,秘密进行偷拍并通过网络平台直播出去,是在空姐对拍摄和播出都不知情的情况下,并且在网约车这个相对隐私的空间中进行,这便侵害了空姐的隐私权。”朱巍对记者说,第二是侵犯了表达权,“由于网约车司机存在引导、过激的语言,暗示空姐说出一些不宜公开的话语,使空姐的表达自由受到侵害。这种运用引导的方式套出空姐的信息,实际上就侵害了空姐的表达权”。

网络直播侵权危害不小

“至少能被明确是侵权,而我只能说被侵犯了。”这样的一字之差,却让李琛心里很别扭。虽然都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直播”,但境遇却不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网络侵害人身权益”的司法解释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也就是说,上述提到的视频中的空姐可起诉直播的网络主播。

“其实只要被偷拍的空姐具备一定法律常识,便可以通过维权来保护自己,其维权过程并不像想象中困难。”朱巍说,“空姐首先可以向直播平台或者网约车平台对网络主播的不当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可以勒令对该网络主播封号,并删除相关网络视频;如果投诉举报不成功,或者侵权情况比较严重,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被侵权空姐可以发起民事诉讼,要求网络主播赔礼道歉和其他物质补偿。只要空姐拿出证据,便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利”。

编辑:王沥慷

关键词:网络直播 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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