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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乱说话是要负责任的

2016年10月13日 16:35 | 作者:毛开云 |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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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因客户买卖房屋问题发生纠纷,隋某在朋友圈及房产中介微信群内辱骂丁某。丁某认为隋某的行为侵犯了名誉权,起诉要求隋某赔偿5万元。北京市密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隋某的行为构成对丁某名誉权的侵犯,判决隋某赔偿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微信群内骂同行,被判侵权赔千元,这是一堂生动的网络法制课。不久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电子数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出,今年10月1日起,微信微博等电子数据将成证据。密云法院正是依据隋某在微信群内发的微信,判定隋某侵犯丁某名誉权,判决其赔偿丁某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乱说话是要负责任的。上网的人都知道“七条底线”,其中第一条就是法律法规底线。无论生活中还是网络上,每个人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每个网民都坚守法律法规底线,就能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如果一些人不遵守法律法规,互联网就会乱成一锅粥、成为一团乱麻。



编辑:刘文俊

关键词:网络 谣言 微信 辱骂 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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