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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务实的干部红起来、挺直腰杆干起来

——访陕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

2016年10月20日 10:35 | 作者:张哲浩 杨永林 |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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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陕西省委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这是陕西省委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扎实”要求、实现追赶超越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指挥棒”。就“三项机制”的内涵、关联及出台的必要性等情况,记者采访了陕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

  杜航伟介绍说,从内在关联看,“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其中鼓励激励机制是基础、容错纠错机制是保障、能上能下机制是导向,三者形成了一套系统科学、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从现实情况来看,通过实施“三项机制”,让干部把心思用在“想干事”上,把勇气用在“敢干事”上,把本事用在“会干事”上,把作风体现在“善共事”上,把目标定位在“干成事”上,把底线把持在“不出事”上,责无旁贷举旗担纲、时时处处率先垂范;从长远发展看,建立“三项机制”,有利于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给干事创业者撑腰,为改革创新者松绑,让为官不为者让位,从而营造“个人埋头苦干、业绩群众公认、进步组织关心”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

  据杜航伟介绍,当前陕西正处于同步够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实现追赶超越的关键节点。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大、任务重、要求高,进一步提升干警“敢为”的觉悟境界、“想为”的内生动力、“能为”的实际本领迫在眉睫,至关重要。因此,必须把“三项机制”切实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中,从干事看高下,以实绩论英雄,让务实的干部红起来、香起来、挺直腰杆干起来,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用起来,激励全省公安民警放开手脚履职尽责、甩开膀子干事创业。

  在鼓励激励方面,重点强化激励机制,树立良好导向,着力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奔头。如在全省抢险救灾、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重大活动安全保卫、重大案件侦破等工作中作出了特别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可适时启动简化程序,并适当扩大奖励比例,果断及时地予以表彰。在容错纠错方面,重点细化容错情形,规范认定程序,明确免责措施,健全纠错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敢闯敢干的人“开绿灯、兜住底”,解除后顾之忧。在能上能下方面,重点要坚持用制度管人,把规则定在前面,保持制度刚性,营造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让上的民警更有热情、下的干部心服口服,最大限度地靠机制来约束民警、保护民警、调动民警。

  在干部管理方式上,要始终坚持“让干部动起来”的用人原则,最大限度地争取政策支持;始终坚持“有空缺立即补上”的调整标准,最大限度地发挥干部特长;始终坚持“绝不能造成积压”的努力方向,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畅通干部的流通渠道,为民警队伍增添动力、注入活力。

  在干部管理过程中,要坚持把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实绩突出、群众拥护的干部选拔出来,同时对那些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一线的干部格外关注,对那些在平凡岗位埋头苦干、注重为公安工作长远发展打基础,并取得突破进展的干部不能亏待。如在反恐维稳、应急处突、情报侦察、防控打击及公安队伍建设、体制改革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上级表彰的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提拔使用。

  在干部管理程序上,要严格遵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群众公认、公开平等”等原则和“公开、公正、公平”的要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认真听取群众评议,严格履行考察程序,通盘考虑审慎决定,实现由“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从而使干部队伍建设站到一个新的更高的平台上。

  杜航伟表示,陕西省公安机关将把落实“三项机制”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扎实地推进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织就防范和打击犯罪的天罗地网,确保实现“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护航经济社会发展,提升百姓安全指数,为建设平安陕西再立新功。

  (本报记者 张哲浩 杨永林)


编辑:邢贺扬

关键词:杜航伟 务实 干部 五个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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