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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监管风暴已接近尾声还是刚刚揭幕?

2016年11月07日 16:02 | 来源: 创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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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乱象:情色、低俗及擦边球式内容屡禁不绝

从技术原理上看,国内“网络直播”可分为两类,一是在网上提供电视信号的观看,例如各类体育比赛和文艺活动的直播,这类直播原理是将电视(模拟)信号通过采集,转换为数字信号输入电脑,实时上传网站供人观看,相当于“网络电视”;

另一类则是真正意义上的“网络直播”:在现场架设独立的信号采集设备(音频+视频)导入导播端(导播设备或平台),再通过网络上传至服务器,发布至网址供人观看。

由于直播内容来源不同,“电视节目网络直播”不太容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而“自制内容网络直播”则因为欠缺内容前置审核机制,很容易滑入违法违规境地。

据不完全统计,在国内提供互联网直播平台服务的企业超过300家,且数量还在增长。

在直播平台数量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则是基于直播商业模式与直播内容冲突问题的日渐凸显。

众所周知,在“自制内容网络直播”又可分为“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和“实录性质的网络直播”,前者常见的就是各类女主播通过镜头唱歌、模仿、脱口秀以及动作表演等,而后者则是各类会议、活动或事件的网络直播。

在“自制内容网络直播”中,“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更容易出现违法违规问题,一方面,此类主播群体,无论男女,对很多法律法规并不了解,另一方面,此类模式下主播收入来自于“围观”用户的“礼物赞助”,因此为了吸引观众、增加收入,一些主播,可能会“铤而走险”,进行“挑逗”或“露骨”式表演。

简单说,表演性质的网络直播所暴露出的问题,是引发网络直播监管的关键所在。

与此同时,在直播内容细分化的趋势下,有的直播平台打擦边球,靠低级趣味博取眼球,有的传播违法违规内容,还有的平台违规开展新闻信息直播,而这则成为引发多重监管的根本原因。

编辑:梁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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