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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反腐”案续 河南平舆原常务副县长被判3年半

2016年12月08日 14:22 | 来源: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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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老鼠拉木锨,大头在后面。谁也没有想到,驻马店一个盗窃团伙竟牵出几名贪污腐败的县领导。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平舆县原常务副县长龚红勇受贿的一审判决书。龚红勇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他落马的导火索,正是60万元贿金被该盗窃团伙偷走。

开发商行贿常务副县长60万元

2010年4月至2012年10月,龚红勇任平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2012年10月,担任驻马店市委副秘书长。

根据龚红勇供述,2010年10月,湖南某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屈东森到平舆考察,准备在平舆县投资建设一大型综合市场。

2011年8月份,该公司在平舆县获得100余亩土地使用权,后屈东森代表公司与平舆县政府达成开发专业市场的协议。

征地后,因拆迁难度大,项目迟迟未能推进,为尽快推进拆迁工作,屈东森决定向龚红勇行贿。

2011年10月下旬的一天晚上,屈东森到龚红勇位于平舆县政府院内领导公寓的住室,送给龚红勇现金60万元。屈东森离开后,龚红勇发现屈所送的巨额现金,便打电话让他拿走,屈推辞称改天再拿。

盗窃团伙瞄上书记、县长

龚红勇没想到,这时,他已被一个盗窃团伙盯上了。这个由王胜利等人组成的盗窃团伙,专门选择在节假日,以县处级领导住所、办公室为目标进行盗窃,涉及驻马店市多名县处级官员。

据王胜利称,他瞄准的就是县委书记、县长和财政局局长,每次盗窃前,他会反复踩点,甚至观察数月之久,被盗窃的官员多有“问题”。

2011年10月28日夜晚,龚红勇所收的这60万元,被王胜利等人从龚的住室盗走。

王胜利称,2011年10月,他伙同曹某、王某盗窃平舆县政府院内西北角几排二层小楼,在最南侧那排二层小楼从东数第二家盗窃72万元,其中在二楼北边一个房间内盗窃60万元,在二楼南边一间卧室盗窃12万元。

龚红勇的住室被盗后,2011年10月31日,平舆县公安机关进行了立案侦查。

判决书显示,龚红勇对公安机关陈述,自己仅被盗了几条烟和1万多元。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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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龚红 红勇 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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