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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部长谈终止“替代国”做法:将坚定维护合法权益

2016年12月12日 16:18 | 作者:李晓喻 |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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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资料图)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中新社北京12月12日电 (记者 李晓喻)中国商务部部长高虎城12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称,对部分世贸组织成员不履行义务,继续使用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中国将坚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

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议定书第15条规定,WTO成员应在2016年12月11日终止在对中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调查中使用“替代国”数据的做法。目前,绝大多数WTO成员已提前或如期对华终止使用反倾销“替代国”做法。但少数成员仍拒绝履行这一义务,并将第15条与其国内法中所谓“市场经济国家”的概念,甚至与部分行业产能过剩问题挂钩。

高虎城指出,作为世贸组织的一项法律规定,如期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是国际条约义务,所有成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这一点是“明确和不容置疑的”。所谓“市场经济国家”标准是个别成员冷战时期的国内产物,产能过剩更是全球性问题,与如期彻底履行世贸组织条约义务“没有任何关系”。

他强调,中国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维护。中国坚决反对肆意曲解世贸组织规则、肢解多边贸易体制的行为。中方敦促所有世贸组织成员,重信守诺,遵守国际法准则,切实履行国际义务。

高虎城表示,对于个别成员不履行义务的行为,中国将坚定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保留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权利,同绝大多数世贸组织成员一道,共同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严肃性。(完)

编辑:秦云

关键词:终止“替代国” 坚定维护合法权益 高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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