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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医改:管放相宜 渐入佳境

2016年12月20日 15:27 | 作者:李欣 | 来源:青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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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管保障制度。我省建立了“两高一全”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首先是保障水平高,2013年将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并轨,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610元,全省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率分别达到99.81%和98%以上,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率高达78%。其次是统筹层次高。2016年将实现全省城乡居民省级统筹,实现参保管理、政策待遇、基金收支、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五统一”。第三是保障制度全。不仅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还是第一个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了大病医疗保险制度,构筑起大病保险安全网,与中央精准扶贫方略提出的开展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政策指向高度契合,同时还积极推行支付方式改革,并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四是管基本投入。我省“十二五”期间累计投入医改资金340.7亿元,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真正落实了“小财政办大民生”的改革理念。

什么又是“放该放的”?

记者在采访中得知,现在老百姓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日益呈现多样化和多层次的特点,政府公共财政能力可以支撑和满足的仅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意味着,在人民群众多样化和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中,有一部分需要社会或市场来解决。省政府制定印发了《进一步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意见》,在严格掌握准入标准的同时,简化准入审批程序,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在短缺和专科领域举办医疗机构。

目前,全省社会办医疗机构共1444家,占全省医疗机构总数22.3%,共设置床位数5530张,占全省床位数的19.19%,高于全国16.83%的平均水平。民营医疗机构在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护理院(站)、临终关怀等领域发挥着很好的作用,弥补了公立医疗机构服务功能上的欠缺,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这些经验可以学

今年7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青海综合医改试点工作进展;同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意见总结了青海、江苏、安徽、福建等省份综合医改试点的医改成功经验。

我省有哪些可圈可点、值得学习的经验呢?

坚持立足省情,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省情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了不少可复制、可持续的改革经验;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统筹推进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着力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的突破,有效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看病远的问题;

坚持创新体制、完善机制。青海在综合医改试点中坚持问题和目标双导向,围绕强化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项重点任务作为突破口,强化改革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不断健全稳定长效、充满活力、规范有序的改革运行新机制;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青海在医改推进过程当中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不断强化政府责任,切实加大投入,维护基本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同时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积极鼓励和发展社会办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坚持维护人民健康利益。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我省对医改工作、对医疗卫生工作、对提高人民健康福祉是非常重视的。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高于全国的平均水平,同时推进“先住院、后付费”的医疗服务模式,有效改善了群众就医体验,构建了和谐医患关系,多项改革措施大大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医改的获得感;

坚持发挥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我省牢固树立医务人员是医改主力军的思维,通过科学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实施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大力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工作,同时改革完善职称评审标准等多种举措,着力提高医务人员收入,优化和拓展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路径,提升医务人员的荣誉尊严感,激发医务人员主动参与改革的主动性、积极性和能动性。

“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省委书记王国生在全省卫生与健康大会上要求要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的重大要求,加快推进健康青海建设。

经略既张,宏图大举。我省将持续保持医改的良好势头,更加突出问题导向,抓重点、补短板,加快推动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在有效保障全省人民健康的新征程中踏浪前行!

编辑:李敏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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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医改 制度 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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