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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做好六个精准

2016年12月23日 15:38 | 作者:赵宾 | 来源:团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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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中共中央赋予民主党派的一项新任务,是拓宽民主监督渠道的有益尝试,也是各民主党派协助地方中共党委和政府打好脱贫攻坚战的重要形式。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做好六个精准。

监督贫困人口精准识别。由于农户收入渠道多且细,不愿真实上报财产及收入;有的已离土离乡,不能确保及时有效地识别贫困户等因素,以农户收入为主的贫困户识别标准在实际操作中显得困难重重。要切实摸清家底,进行全面普查,在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转移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产业扶持、教育扶贫、医疗卫生扶贫、低保“兜底”上精准施策,解决“靶向不准”的问题,切实防止虚报、错报等不良识别信息发生。

监督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树立“一盘棋”思想,统筹兼顾,坚持因户施策、因人施策,根据不同贫困家庭、不同贫困类型实施差异化帮扶。在做好整村脱贫的同时,加大对非贫困县、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帮扶和政策落实力度,更要加大对扶贫户,尤其是对返乡农民工、脱贫带头户、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建立健全返乡农民工、脱贫带头户、致富带头人带领脱贫的奖励政策;保证各项政策的“落地”“兑现”。切实实施脱贫退出机制,及时精准“销号”贫困户。

监督贫困县级精准摘帽。“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实现小康目标,其核心在“全面”。监督贫困县摘帽,需要建立和完善以社会发展、脱贫实绩为主导的官员考核机制,最大限度地优化和发挥好扶贫政策、扶贫项目及扶贫资金的帮扶作用,力求精准扶贫、阳光扶贫、效率扶贫。切实把脱贫摘帽当作履行职责、惠及民生的第一要务,采取针对性措施弥补扶贫“短板”、填补发展“洼地”。组织民主党派专家参加精准摘帽专项评估监督,做到短期能脱贫、中期能稳住、长期能致富,坚特可持续发展。

监督脱贫责任精准落实。脱贫责任制的落实关键在村,责任在人。充分整合“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结对帮扶干部和村两委会力量,汇聚成一股“以村为单位”的扶贫攻坚合力。切实发挥“第一书记”领导作用,驻村工作队真正沉下基层,吃在村、住在村、工作在村,带着感情为群众办实事等。

监督政策措施精准执行。在当下实施的扶贫攻坚工程中,要着手研究建立脱贫后续扶持长效机制,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可持续性。要形成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系统工程体系,形成由政府为主导、各部门、各单位、党派团体、各行各业及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加大考核力度,为精准建立脱贫后扶机制提前做好后续保障,注重“返贫”帮扶。加强政策宣传,实行阳光工程,将政策公示公告张贴上墙,把扶贫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广大群众,切实解决“政策梗阻”的问题。

监督扶贫资金精准使用。用现代手段建立扶贫信息沟通共亨网络平台,统筹各种扶贫资金,保证资金合理拨付,便于部门间的了解和群众的知情。将扶贫帮扶与低保帮扶相结合,由扶贫部门统一安排。建立专门的农村电商扶贫项目资金,加大基础设施、产业、物流、移民、宣传等专项扶持资金力度。建立革命老区专项扶持资金和相应专项特殊资金。加大法纪监管力度,加紧审计周期,加快及时审计,切实杜绝权力寻租,切实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纪检监管工作。

(本文发表在《团结报》2016年12月20日第8版,作者系民建重庆市委会参政议政委员会副主任、理论宣传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韩静

关键词:脱贫 扶贫 精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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