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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政协出台3项制度加强委员履职管理

2016年12月26日 15:34 | 作者:刘卫华 | 来源:湘声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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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履职要求和激励方式,以后想当‘南郭先生’就难以蒙混过关了。”12月16日,娄底市政协四届第二十三次常委会议在协商通过《委员履职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的意见》、《委员述职报告制度》等规章制度时,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娄底市委副主委梁卫平深有感触地说。

“委员素质优则政协履职强,委员品德正则政协形象好。” 市政协主席姚兵认为,必须规范委员管理,激发委员活力,让其在履职尽责中体现自身价值,在建言献策中服务改革发展。为此,市政协自8月以来组织开展自身建设大调研,5个调研组在市政协主席会议(党组)成员带领下,分赴各县市区及市外地区开展调研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出台系列文件。

《委员履职管理办法》从参加会议活动、提交政协提案、开展民主监督、反映社情民意、参与公益活动、维护政协形象等10个方面,对委员提出履职要求,进行年度考核,开展表彰奖励,实行建档管理;对于不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或违法违纪违规的委员,将依规依程序给予约谈、警告、劝辞、撤销委员资格处理;委员年度考核结果将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统战部及委员所在单位,在市政协云平台公开“晾晒”,并作为委员是否留任的重要依据。

《加强和改进界别工作的意见》明确中心城区以外的委员分县(市)区域设置界别活动组,城区内的委员以界别为基础设置界别活动组,并对界别活动组的组织联络、活动内容、履职要求等作了规定。

《委员述职报告制度》要求每一位政协委员在年度末,将本年度履行政协职能和委员职责的情况,在所在界别活动组公开述职,述职情况经界别活动组审查确认后,报委员联络机构汇总存档。

“3项制度的全面施行,必将进一步强化委员意识,激发履职热情,为建设富饶美丽健康祥和的新娄底提供更多的智力支持。”市政协常委、农工党娄底市委主委郭细军说。 (刘卫华)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委员履职管理 界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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