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社情·民意>你言我语 你言我语

侵犯公民隐私信息案频发 实名制的“副作用”谁管?

2016年12月26日 16:49 | 作者:梁霄 |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分享到: 

综合治理才能斩草除根

鉴于利用个人信息进行的电信、网络等新型违法犯罪不断出现,公安部网安局已决定,将今年4月底开展的为期6个月的打击整治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项行动延长至2017年12月底。中央网信办相关负责人近日也表示,将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打击整治行动。

如何使下一阶段的打击行动更有针对性,起到斩草除根的效果?王四新认为,公安部门应该对整个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的产业链进行查处,搞清楚有哪些机构和人员卷入、链条上各部分是如何分工配合的。“我们还要特别关注受害者群体,弄清楚他们是如何受害的,对他们的个人和家庭生活造成了什么影响,如何重振他们对商业结构、政府机构乃至整个社会的信心等等。”

“要遏制住网络侵犯个人信息和电信诈骗犯罪蔓延势头,需要相关部门采取一些霹雳手段。”在陆益龙看来,网络监管部门应该对相关采集、保管个人信息的平台设置准入门槛,“安全数据库技术上不达标的,一票否决”。

对于用户因个人信息被窃取而出现的资金损失,金融系统、移动或网络支付平台间常常“互踢皮球”。陆益龙认为,大量电信诈骗犯罪分子将魔爪伸向中国百姓,与银行系统乱发银行卡、相关平台对转账技术的管控不力有很大关系,应督促这些部门、平台提升安全技术,并责成其停止已经对公民信息安全产生严重负面影响的促销方式。

更多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认为,解决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是一项社会化、系统化的工程,目前亟须通过立法,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进行强制性规范,以促进社会各方的综合治理。

“对于侵犯个人信息别总在末端治理,强化源头管控与预防更为重要也更加关键。”王四新认为,应该通过立法确立相关机构对公民个人信息的管理责任,促使各行业依照法律构建内部管理规则和安全责任体系,同时也让更多公民在使用互联网时知道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构建起网络信息安全的法治体系。希望将来即便出现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件时,相关部门能够快速启动应急措施,断开相关链接,把公民的损失降到最低。”王四新说。

编辑:梁霄

关键词:公民 信息 相关 网络 保险

更多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