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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树“知善向善行善”良好社会风尚

山东莱州市政协建言慈善事业发展

2017年01月05日 11:17 | 来源:联合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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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莱州市政协召开“积极发展慈善事业”对口协商座谈会,政协委员及慈善组织代表围绕拓宽募捐渠道、加强义工队伍建设、健全慈善组织体系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

积极拓宽慈善募捐渠道。委员们建议,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建立多平台、多层次、多载体、多类型的慈善宣传格局,不断加大慈善宣传力度,全面树立慈善典型,形成“人人知善、人人向善、人人行善”的良好社会风尚。在坚持开展“慈善一次捐”活动的基础上,着力策划实施慈善品牌项目,每年确立1至2个群众急需的、政府关心的、捐赠者乐意的项目进行募捐。充分调动企业家慈善热情,通过捐赠退税、宣传报道等形式,引导企业以定向冠名的方式设立救助基金,形成相对稳定的筹资机制。

着力壮大慈善工作力量。委员们建议,在大力吸纳有爱心、善心的社会人士的基础上,可以将退下来且德高望重、热心慈善事业的老领导请出来,担任慈善总会顾问,充分发挥其组织领导才能和社会影响力,以壮大慈善力量。在招募志愿服务者、义工时,充分考虑其专业特长和所属领域,组建一支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的志愿服务队伍,涵盖教育、医疗、法律、心理咨询等多个领域。定期开展志愿者、慈善义工培训会,在加强志愿服务基本技能培训的同时,注重对医疗救助、心理咨询、应急事件、灾害防治等专业性较强的知识进行系统培训,增强志愿者的服务本领,提高志愿服务团队的整体素质。

注重规范发展慈善事业。委员们建议,每年年初,由民政部门召集慈善组织进行协商,对全年重大募捐活动进行统筹安排,杜绝多头募捐、重复募捐和频繁募捐等现象发生。开展救助活动,要严格坚持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慈善组织审批,并报民政部门备案,确保慈善资金发挥最大效用。依法严格做好捐赠款物的接收和使用管理,实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坚持“公开、透明、直接、有效”原则,及时发布慈善工作动态和款物来源、投向等信息,做到接收的每一笔善款、物资都要通过媒体和网络向社会公开,让捐赠者充分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编辑:薛鑫

关键词:政协 政协委员 慈善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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